本篇文章956字,读完约2分钟

12月27日,高新区召开深化区内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动员推进会 据悉,此次改革赋予纪检监察队伍监督权,同时有效实现了对地方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监督的全覆盖,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真正发挥纪检监察队伍的作用。“派遣”的权威性和“居民”的优势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精神和上级纪委、区党委(行业委员会)的工作部署,高新区通过了《深化苏州高新区纪委(虎丘区纪委)和虎丘区监察委员会工作方案》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在此基础上,根据企事业单位不同领域的特点,区纪检(行业)委员会监事会研究提出了《推进区内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市纪委和区纪委(行业委员会)的部署,高新区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主要分为三种模式:一是成立党委,保留纪检监察委员会,对区纪委(行业委员会)进行监督,并派驻相关纪检监察组实施监督 苏集团由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监管;苏股份由社会企业局驻区纪检监察组监管;苏受驻区经济发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控制;苏由驻区住房和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移交监督 二是未建立党委的企业有专职纪检委员,区纪委(行业)相关纪检监察组将实施全面监督 苏的国有资产接受区社会企业局纪检监察组的全面监督;苏文化大队由驻区党工委(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面监督 三是区直属机构接受区纪律(行业)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的全面监督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征地管理服务中心和苏州高新区城乡规划研究中心接受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的全面监督 会议指出,推进区域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推进监督全覆盖的现实需要,是深化国家监督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区域企事业单位治理能力的重要契机 会议要求,要统一思想,提高地位,深刻认识深化地区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要深入领会精神,把握要求,准确推进区域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的落实 我们必须勇于承担责任,主动出击,共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要加强素质,增强能力,锻造一支严格的纪检监察铁军 会上,苏州苏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苏州高新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纪检委主要负责同志,区住房和建设局纪检监察队、区社会事务局纪检监察队区纪委(行业)监察委员会进行了交流讲话 (王宇)

标题: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高新区扎实推进深化区属企

地址:http://www.slqncy.com/szxw/103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