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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本市所有公墓、骨灰堂(塔陵)等殡葬服务机构将继续暂停群众现场祭祀活动,直至另行通知。我市将于3月18日开通“苏成云扫墓”公益信息平台。

苏州市关于清明节期间有序保留户外扫墓活动的通知

(苏州市防疫监督通告第16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清明节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室内骨灰堂(塔灵)继续实行封闭管理(骨灰放置除外),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他呼吁群众不要到现场向扫黄致敬,主动推迟扫黄,向错峰扫黄致敬,通过“苏成云扫黄牺牲”公益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扫黄。在此基础上,为满足部分群众对户外墓地现场扫墓的需求,我市决定从3月26日起,对户外墓地实施有序、公开的现场扫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0苏州清明节通知

首先,实施预约扫描。

真正需要户外墓地在现场献祭的群众。

二是实行分时祭祀扫。

公墓应当根据不同时间、不同高峰献祭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防控能力,设定预约人数上限,并限定预约人数,直至预约满为止。

三、实行限流扫描。

为了控制现场牺牲者的数量,每个坟墓被限制在3个。在墓区,应该防止人们聚集在一起,应该减少在现场花费的时间。为了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建议群众不要跨省市在不同的地方举行节日。建议老人、儿童和弱者不要去现场举行节日。

四、配合现场管理。

扫墓人必须提供扫墓证明、卫生编码绿色编码如“苏州市编码”或“苏康编码”和“沈燧编码”、预约证明(短信、二维码等信息)、戴口罩、测温后方可进入墓区,并自觉遵守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规定。拾荒者应该尽可能减少公共交通。

请理解、支持和配合群众!

苏州市清明节及扫墓服务管理通知(苏州市防疫监督通知第12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合防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关于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公务员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防控办〔2020〕60号) 为有效降低人员集中度,防止新一轮皇冠肺炎疫情的蔓延和反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现就苏州市清明节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2020苏州清明节通知

一是全市所有公墓、骨灰堂(塔灵)等殡葬服务将继续暂停群众现场祭祀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全市2020年清明节骨灰集体树葬和海葬活动将被取消。

二、以公墓、骨灰堂(土岭)为单位,由工作人员开展免费集体清扫活动。鼓励有资质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替代服务。

三、我市将于3月18日开通“苏成云扫节”公益信息平台。

请理解、支持和配合群众!

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指挥部

2020年3月13日

更多通知:

苏州市吴中区关于加强清明节管理和清扫节服务的通知

张家港市清明节清扫服务管理通知(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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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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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0苏州清明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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