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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普法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表彰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并通知北京市延庆区等422个县(市、区)作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江苏省共评选出19个县(市、区),我区首次获奖

近年来,全区普法工作的重点是创建法治国家,如“建设法治政府、公正廉洁司法、法治宣传教育、社会治理法制化、法制工作队伍、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全面推进法治文化创建、法治惠民等活动,扎实推进法治高新区建设,提高质量和效率。 人民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逐年提高。

苏州高新区在法治建设领域不断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区政府部门和城镇(街道和开发区)法律顾问就业率为100%;积极依托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文化馆、社区文化馆等基层法律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法律文化阵地,村(社区)法律文化阵地覆盖率达到100%以上;为推进依法惠民实践工程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近年来实施了“依法关爱民生”、“社区司法服务站”等56个实践工程,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17年,对整个地区95.8%的法治满意度进行了评估。(法宣)

标题:苏州高新区获评"全国法治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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