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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苏州高新区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苏州高新区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和《苏州高新区关于鼓励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修订稿)》,加快总部经济发展,鼓励企业上市,进一步打造优质发展的新引擎 经过26年的发展建设,高新区的发展已经进入转型升级的主要障碍。要集聚高端元素,发展高端产业,培育创新业态,创造创新生态 总部经济一旦形成,就会给区域经济发展带来许多溢出效应,如税收供给效应、产业集聚效应、资本放大效应等 为此,在总部新经济政策中,高新区鼓励区内各街道(镇)集中规划建设企业总部园区,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落户园区企业总部园区 优先为各行业企业总部园区建设提供土地指数支持 目前,高新区在石山横塘街规划建设了一个建筑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的上市企业总部园区 总部园区一期480亩核心区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工建设,将建成约60栋高层建筑 整个总部园区计划在3至5年内完成 除了打造“硬载体”,高新区还建立了一套“全生命周期”支持政策,涉及结算奖励、发展奖励和资金支持五个方面 高新区总部新经济政策根据自身发展禀赋条件,主要针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重点关注三类对象:一是定位符合高新区产业定位的总部企业;二是支持“小巨人”、“独角兽”和“四新经济”子行业企业;三是吸收上海等地区总部企业的溢出效应,吸引发展潜力大的总部企业 据了解,经认定为总部企业后,高新区将给予总部企业一次性补贴200万元,并给予引进机构一次性引进奖励100万元;入驻后,还提供丰厚的发展奖励:高新区纳税额超过1000万元且增幅超过20%的,按当地上年留成的60%给予贡献奖励。每个总部企业的年度奖励金额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 在资金支持方面,给予20%的贷款优惠,最高可达300万元 新上市政策的“降”与“奖”共同增强了产业发展后劲,对接了多层次资本市场,打造了上市企业梯队,这一直是高新区推进转型升级、打造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 “高新区在2015年制定的鼓励企业上市的政策显然不能适应当前区域经济的发展。与其他地区相比,激励和支持力度不够,政策内容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高新区金融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变化和新要求,高新区修订了上市政策 总的来说,高新区上市的新政策体现了“向下”和“向上”协同的系统思维 “向下”是指降低企业的上市成本,使企业能够在资本市场“轻装上阵”;“奖励”是指奖励成功上市的企业和融资土地,鼓励企业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越来越大的贡献 高新区新修订的上市政策将有效降低企业的上市成本,对上市企业给予100%的企业因上市而发生的税收支出奖励。 所有与工商登记变更、房地产转让、资产转让等相关的税收支出。,100%的保留部分将得到奖励 根据高新区上市的新政策,拟上市企业将分阶段获得总额不超过600万元的奖励,成功在“新三板”上市的企业将获得200万元的奖励 在融资激励方面,高新区将按实际筹集资金的2‰奖励企业,没有上限 优先考虑符合国家工业发展政策的项目的土地使用指标,并将利用上市资金进行投资 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局长何宁表示:“我希望通过总部经济的形式,更有效地利用资源,提高土地的产出效率 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快培育我国企业上市,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大的空空间 (黄子刚,张彪)

标题:高新区出台新政 加快发展总部经济 鼓励企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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