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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汽车消费引发的民事纠纷越来越多。以虎丘法院为例,2016年以前几乎没有涉及汽车消费的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但2017年受理了4起案件。截至今年3月,虎丘法院已受理两起案件。

据悉,司法实践中涉及汽车消费的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主要涉及当事人以汽车消费欺诈为由要求三重赔偿。主要情况如下:声称汽车已被修理或存在质量问题;主张交付的汽车是二次销售;声称汽车的品牌、型号和款式与合同不符。

为此,虎丘法院提醒消费者在购车合同中明确车型、配置、价格及是否有特殊要求,并签署书面交车报告,注明车辆状况、里程及交车时需要告知的其他信息。虎丘法院建议,对经营者而言,应尽可能全面、彻底地记录待售车辆的情况,将车辆的所有情况如实、全面地告知消费者,部分愿意接受打折销售或其他优惠方式的消费者应做出书面说明,并要求消费者确认。(老虎方法)

标题:主张汽车消费欺诈案件增多 虎丘法院发布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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