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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区长吴主持召开区党工委(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会议 区领导宋、、、、周、、庄毅等参加了会见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关于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核心精神,部署全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的若干意见》 吴强调,要把学习贯彻《讨论纪要》与当前三农工作结合起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实质,在学习、思考和实践中提高“三农”工作水平;要围绕市委一号文件和今年农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以及苏州市制定的24大类60项指标,对照目标任务,颠倒时间和挂图,确保年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理顺“三农”组织体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应发挥带头、协调、推动作用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地方党委和政府要牢牢担负起中央“五级书记抓农村振兴”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完善农村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 会议听取了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苏州高新区农村人居环境“红黑榜”评估办法》、《苏州高新区农村人居环境“明星示范户”评估管理办法》。 吴指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 在推进过程中,要体现总体规划,加强全区12个行政村和72个自然村的环境整治和“一村一规”规划;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抓好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重点工作。加快清水工程建设,完成舜帝河、前进河、龙塘河等11个重点河道整治工程,基本形成“六纵九横”的河网框架,畅通“西引李东水、南水北调”主渠道;要引导社会参与,发挥评估的指挥棒作用,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全过程,让农民成为人居环境改善的受益者、参与者和建设者。 要进一步学习“一万工程”的先进经验和苏州兄弟的成功经验,坚持计划控制、市场开放,积极引导工商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要注重长效管理,坚持制度治理,加强要素保护,确保整改工作在全球范围内推进,不留死角,坚决防止“再造轻管理”现象 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加强农村社会治理结合起来,通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实现农村文明的推进和环境的整治 会议听取了“一村一规”编制情况的汇报 吴指出,今年8月启动村镇布局规划以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目前,中期计划和村庄分类计划已经完成。同时,积极对各部门开展的村庄规划进行技术指导,确保村庄规划的顺利开展 对于后续工作,吴强调,各部门要按照《苏州市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加快村庄规划的编制,进一步研究确定保留村庄的整治方法和整治规则 对于未预留的村庄,各部门根据未来发展需要提出预留空空间和规模,区基本建设规划局应加强工作指导;为编制实体村镇布局规划,区资产监督管理局在与行业对接的基础上,积极梳理永久性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确保在2019年底前形成阶段性成果 会议听取了关于全区农村集体“外资”管理情况的汇报 吴要求,各方面要从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大局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六大重点任务,明确专项整治和“镇村改清”专项行动的三大整治重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区城乡建设局要规范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农村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重点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基层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和机制,加快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加强农业经济队伍建设,推进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体系建设。 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委员会应根据“再监督的监督”的责任和紧凑的主要责任;要坚持集团异地发展方向,鼓励区镇(街道)形成集体经济共同发展的载体 探索从单一“地主”经济到股权投资的复合经营,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集体资产和资源的保值增值,参与城镇化发展和农业、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形成富民增收新格局 会议部署了省级农村振兴监测实施办法的相关工作 吴指出,农村振兴监测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指标多,内容广,统计监测时间紧,任务重 要高度重视农村振兴监测,加强农村振兴指标的监测和统计分析,为农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更强有力的统计保障;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研究指标,并认真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要严格遵循“谁主管、谁统计”的工作模式,推动全区农村振兴工作再上新台阶 (杨景峰)

标题:区工委(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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