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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为了促进企业有序复工生产,最大限度地消除疫情对用地企业的影响,2月14日,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服务保障促进防疫期间企业复工生产的八项措施》。

1.对于上市出售的地块

上市公告和注册时间的延长。

2.流行病期间出售的土地

可以延期签订《交易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交易确认书最迟可在一级防控应对措施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土地出让合同最迟可在一级防控应对措施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

3.土地出让合同已经签订

如合同约定土地出让金在2020年1月25日以后支付,受让方可以延期支付。延期付款时间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后30天内的,免于支付相应的应付租赁费违约金。30天(含30天)以上至60天期间,违约金为转让费应付相应违约金的50%。

4.对于已交付的包裹

如果项目因疫情不能及时完成,受疫情影响的时段不计入默认时段。

5.先办理手续

卫生防疫急需的医疗卫生设施和物资,可考虑作为选址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先办理相关手续。

6.实施规划审批通知承诺制度

实施“网上办理、受理空置和非会议审批”将加快建设项目和项目规划方案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联合审批。如确需按规定提交纸质原始资料,项目单位应提供电子资料并承诺真实性后方可进行。

7.房地产登记绿色通道

“复工和复产企业房地产登记绿色通道”将开通,如果材料充足,优先考虑复工和复产企业房地产登记的快速办理。

8.免交房地产登记费

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缴纳的房地产登记费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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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八项措施提振企业,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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