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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苏州市政府表彰了2017年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被评为“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区市场监督局、镇湖街道、区财政局、区城乡建设局等4个部门被评为“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区内7人被授予“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实践工程先进个人”、“放心行动先进个人” 2017年,高新区紧紧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放心吃饭”的重大部署,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安全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具体措施如下:一是确保人民群众的舌头安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严格准入控制,提高食品经营许可证质量,新增食品经营许可证2959个;参与确保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组织完成13项重大活动支持任务;积极发挥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支撑作用,完成4039批监督抽检,委托第三方开展8800批快速食品安全检测;加大打击食品违法行为的力度。全年共查处食品案件212起,同比增长76.7%。480公斤各种问题食品被没收,8起案件被移交司法机关 二是以创新监管为出发点,提高食品安全的现代治理水平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无证调查和食品安全评估,形成有效的外部监管;日常监督检查试点移动监督,在关旭分行首个试点的基础上,全球实现了日常监督检查的移动监督;在永旺孟了和龙湖天街两个商业区,该市率先建立了一个“食品安全工作服务站”,以帮助监管机构扩展监管触角 三是以共享共管为目标,增强人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协调本地区各部门参与食品安全治理,通过定期会议建立综合协商机制;设立派出所,及时做好涉食刑事案件的移送工作;以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服务站”为契机,推进餐饮服务集中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区建设;积极申报和实施区级实用项目,区内餐饮聚集区140多家学校食堂和300多家商户纳入“明厨明灶”建设范围 (吴迪)

标题:高新区2017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获市政府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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