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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副市长徐美健主持召开了2018年第11届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传达了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省委、市委的精神。深入梳理了最近一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区委2017年深度重组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要点起草,审议了苏州市“两个基准”和“四个突出”的落实情况 各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专项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区改革办主任、副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省委、市委最近一次会议的精神 会议要求,要把思想水平比作餐桌,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增强“四种自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地位;我们必须紧紧围绕行动,全面落实中央的部署要求,深刻认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适应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必须继续深化供应方结构改革和“分配管理”。“衣装”、科技体制、产权保护、农村振兴、对外开放、生态文明等重大改革都提出了具体而切实的实施措施和实施办法,中央政府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我们必须在打破各种体制机制的弊端、调整深层次利益格局等方面下功夫,在改革和推进过程中面对风险和挑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率先在高新区落地生根。第一个突破推动了高新区的发展,始终走在前列 会议听取了区委深化改革小组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要点起草的报告 会议指出,一年来,全区一些重点改革领域和重大改革试点取得突破,自主创新改革措施得到上级领导的认可 2018年改革工作的重点是推进全区改革的战斗书和施工图。要点的起草既充分落实了中央、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又充分结合了高新区的实际,体现了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必须充分认识深化改革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更加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坚决打破影响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缺陷,大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要高质量规划改革任务,把落实上级部署放在首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学习改革先进经验,对高新区改革进行战略思考和超前规划;推进高质量改革任务的实施,要强化责任落实,传递各级压力,完善激励机制,增强改革实施的动力;要开展高质量的改革宣传,大力选择先进人物和典型改革案例,丰富和弘扬新时期高新区改革精神,扩大高新区改革在全市的影响 会议原则审议通过了《实施苏州十二个三年行动计划“两个基准”、实施“四个突出”、建设“四大名城”的规划意见》,发布了《苏州十个三年行动计划“两个基准”促进优质发展》 会议要求,首先要提高认识,编制《高新区以苏为两个标杆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十个三年行动计划》,这是高新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的重要抓手。按照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和市委要求,落实十一届五中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推进高质量发展,是江总书记视察江苏的重要指示 其次,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计划,然后在深入研究和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加以完善。“量能定性”应体现高新区的优势和特点 第三,要狠抓落实。各相关方必须各负其责,狠抓落实,强化责任,推动落实,并牵头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落实 (张梅)

标题:区委深改组召开会 议传达学习中央深改委第一次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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