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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区人大副主任沈宁率队对《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全体工作人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了检查 检查组实地考察了新源国际城市花园和时代花园,听取了有关负责同志关于贯彻落实《禁止条例》和《通知》的工作情况 据了解,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制定了《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11月22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知》,调整了原有的禁止区域,进一步扩大了禁止区域 为全面落实《禁放条例》和《通知》,有效改善生态环境,有效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确保禁放预期效果,高新区制定了《苏州高新区2018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 检查组肯定了各地有关部门的工作和成绩 沈宁强调,要突出新增禁放区,全面加强宣传动员,引导公民自觉遵守《禁放条例》,重点时段全面落实各项控制措施,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防止烟花爆竹引发爆炸、重大火灾和人员伤亡,实现重点控制时段禁放区烟花爆竹“零销售”、“零燃放”的目标。 有必要依法从严查处 针对各类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严格查处违法行为,特别是负面典型曝光,切实发挥案例解释和案例警示作用 有必要强调多元治理 积极动员和有效组织党政单位、综合治理机构、群防群防和社会志愿者力量参与禁雷,创新和引进群众广泛参与的有效禁雷方法 (黄子刚)

标题:把禁放工作抓得更实更细 区人大对《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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