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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引进的教育人才、文化人才和卫生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入选的旅游人才将获得最高50万元的资助——“甲级、乙级、丙级教育的特殊人才将分别获得100万元、75万元和25万元的资助;引进文化人才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文化领军人才提供项目支持不超过100万元;引进的甲类卫生队伍将给予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专项经费;引进一个乙类团队给予总额不超过350万元的专项资助;三年内新引进高新区旅游领军人物和骨干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最近,随着第一批人才新政策十条规则的出台,高新区社会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刚刚出台 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对教育、文化、卫生和旅游人才提出了相应的支持和奖励 5年内引进20名特殊教育人才。安家补贴可达100万元。根据《苏州高新区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高新区教育人才计划的目标是在5年内,在中小学、幼儿园、区教学研究实验室和区教育发展中心引进20名特殊教育人才。培养10名教育领军人才和60名各级教育拔尖人才。 其中,甲类特殊人才安置补贴最高可达100万元 根据高新区教育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向全国引进一批品德高尚、教育教学理论水平高或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人才 重点引进发展潜力大、教学科研能力强、创新精神强的中青年教育人才,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平台,充分发挥引进人才的智力和引领作用 其中,特殊人才分为三类:甲、乙、丙 甲类特殊人才被直接认定 乙类优秀人才采用认定与招聘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特殊人才采用招聘考试的方式 甲类、乙类、丙类特殊人才将分别获得100万元、75万元和25万元的补贴,补贴将在采购手续确认完成后的下一年起两年内拨付 在分级培训中,将分为三个层次:著名教育家、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每两年申报一次 经过两年的全日制就业,引进的教育人才可以申请相应级别的培训计划 申请培训项目的教育人才一般不超过50岁,申请著名教育家的可以放宽到55岁,并且必须在苏州高新区工作两年 对列入相应级别的教育名师、教育领军人才、拔尖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并在自我认定后的下一年进行一次分配。 列入相应层次的著名教育家、教育领军人才、拔尖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的,在五年培养周期内分别享受不超过50万元、40万元和30万元的待遇。 据悉,该规则涉及的奖励资金将全部由区人才发展基金承担 同时,规则明确,引进的特殊人才只被认定一次,安置补贴以认定时的类别为最终标准 如果经过选拔和培训的教育人才符合要求,可以申报滚动培训。如果选择同一对象作为更高层次的培训对象,将按照高不重复原则实施一次性奖励和项目资助 文化人才和文化领军人才将获得高达100万元的安置补贴和项目支持。根据《苏州高新区文化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州高新区将引进和培养一批文化艺术、文物保护、民间艺术和文化产业领域的文化人才(团队)。 适用范围为:苏州高新区文化工作领域中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能够在高新区创办文化企业、引领和推动高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创业型人才、发展潜力大、高层次人才紧缺的青年文化人才 具体扶持措施如下:对引进的文化人才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从鉴定之日起,将根据购买合同或5年的租赁协议进行等额分配 高新区文化人才计划中选拔的文化带头人、重点人才和年轻拔尖人才,在培养期间(各级人才培养期为五年,从人才计划被选拔的那一年开始,到第五年结束),可享受高新区文化人才计划提供的项目支持,其中文化带头人提供的项目支持不超过100万元。 文化重点人才提供不超过80万元的项目支持,青年拔尖人才提供不超过50万元的项目支持。 项目支持主要用于:重要演出、展览交流、品牌栏目、重大活动、承接项目、出版专著(音像)、专业培训、文化学术交流、专题研究、教学研究、文化产业项目合理支出 优秀文化人才团队将根据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重点创业团队支持标准给予相应支持 高新区文化人才计划的入选者将优先获得风险投资基金的支持,并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优先推荐省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 在投资和创业、知识产权保护、企业风险防控等领域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引导高层次人才办理公证、司法鉴定等相关司法服务 对于需要聘请法律顾问的人员,为相关领域的法律专家提供参考 文化杰出人才和文化领军人才享受待遇参照《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待遇暂行办法》(苏办发〔2010〕58号)执行 据悉,各种人才安置补贴和项目资助都包含在区人才发展基金中,并没有重复享受。当同一对象符合若干奖励或资助条件时,将根据最高原则支付报酬 引进一个卫生甲级队给予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专项经费,《苏州高新区卫生人才计划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引进一个卫生甲级队给予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专项经费;引进一个乙类团队给予总额不超过350万元的专项资助;同时,灵活引进的待遇将由用人单位按支付给灵活人才的劳动报酬的30%给予补贴。个人每年不超过6万元,同一单位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根据发展规划,高新区将在5年内为全区各级卫生计生单位引进20名卫生专业人才、200名短缺型卫生技术人才和5个临床医学专家团队,选拔培养10名领军人才和20名卫生骨干人才。40名拔尖卫生青年人才和50名基层卫生骨干人才 根据规划,我们将首先引进一批满足重点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专业技术能力和学术能力,能够快速带领或骨干专家团队进行重点专业建设的专门人才,分为甲、乙、丙三类 区卫生规划部门将统筹利用全区医疗机构的编制,确保特殊人才的编制和岗位 对于特殊人才,可采用一人一议的约定工资,约定工资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 对甲、乙、丙三类特殊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75万元和50万元 对于需要与配偶和子女一起定居的配偶和子女,将由雇主进行协调,优先安排配偶的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解决子女的入学(照顾)问题 同时,还将加强各类急需专业人才的建设,鼓励医疗机构引进紧缺人才。紧缺人才分为四类:a1、a2、b1和b2 a1类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合格人员或医学专业毕业的博士生;a2班为中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合格人员或医学专业研究生 b1类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合格人员或医学专业毕业的博士生;b2班为中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合格人员或医学专业研究生 对a1、b1、a2、b2紧缺的引进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工资补贴6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优先纳入区卫生计生系统机构管理,并优先录用相应职称。 在卫生人才的选拔和培养中,将分为四个层次: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基层卫生骨干人才 同时,很明显,引进的卫生特殊和稀缺人才在全职工作两年后可以申请选拔和培训项目 对选拔培养的卫生领军人才、重点人才和年轻拔尖人才,在五年培训周期内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省级和市级基层卫生骨干人才每年分别给予工资补贴3万元和2万元,补贴时间为2年 五年培训周期内,卫生领军人才、重点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基层卫生骨干人才每年可享受项目资助金额20万元、12万元、6万元和3万元 它将重点资助临床项目研究、国际合作、学术交流、论文写作、成果推广、进一步培训和学术升级等项目 此外,还将支持卫生人才培训平台的建设 对新认定的市级卫生人才培训平台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旅游领导和关键人才分别获得50万元和30万元。《苏州高新区旅游人才计划实施细则》明确了高新区内从事旅游项目规划、产品开发、资本运营、营销和酒店管理的旅游人才和团队可以申请高新区旅游人才计划。 引进的合格旅游人才和团队必须与本地区旅游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障和税收 对培养或引进的旅游人才给予以下支持:高新区旅游领军人物和重点人才3年内新引进,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 自鉴定后,将在5年内等额分配 高新区入选的旅游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均为自学成才,分别获得不超过30万元和20万元的培训经费,可在三年内分配,用于研究项目、继续培训、科研成果出版、专著出版等。 入选高新区旅游领军团队和重点团队,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和20万元的培训经费,分三年拨付,可用于科研项目、团队人员培训和团队项目建设 (夏炎艳)

标题:高新区出台社会事业人才计划实施细则 对教育、文化、卫生、旅游人才进行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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