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606字,读完约7分钟

【指南】:为加强防疫,避免大规模交叉感染,太仓税务鼓励纳税人网上办理业务,现发布如下通知。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二月纳税申报期已延长至二月二十四日。

一、纳税申报“延期办”

根据防疫和控制的需要,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通知,江苏省2月份的纳税申报期延长至2月24日。

二、常见业务“网上”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提供“我想办税”、“我想查询”、“互动中心”、“公共服务”等业务处理功能。常用业务如报关、纳税(费)、开具发票和其他税(费)申请均可办理。

(一)企业和个体户共同涉税业务:

1.收集发票:

您可以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模块【我想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征收】在线申请邮寄发票或收取电子发票。办理实名信息采集的纳税人。同时,办税大厅和政务大厅的24小时自助办税区将为发票销售提供自助服务。重要提醒:

(1)纳税信用等级为c级的纳税人也可以临时使用发票“网上申请、邮寄和分发”服务,直到公共卫生一级反应结束,方法同上。

(2)网上申请、邮寄收据和配送发票、临时取消刷脸认证要求,仍需手工签名。

2.代表他人开具发票

您可以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的【我想办税】-【发票使用】-【代开发票】模块在线申请代开发票。对于已办理实名信息采集的纳税人,可通过苏州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微信税务管理】-【发票服务】-【专用出票/普通出票】在手机上申请网上开票。然后到办税大厅和政务大厅的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设施办理开票业务。

重要提示:自助设备暂时取消刷脸认证,转刷身份证办理相关业务,以避免在人脸识别过程中摘下面具时增加风险。

3.对于实名信息收集,您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苏州税务”。⬇

4.退税卡清算

您可以按照先申报、后申报、最后清算纳税申报表的顺序进行操作。现在,纳税人已经实施了一个新的系统来在线解锁报税盘,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并在纳税人侧增加了一个异常卡清算和解锁功能。当报税盘被异常锁定时,您可以在线申请解锁。税务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验证和处理,并在消除风险后及时解锁。

具体操作方法见:苏州纳税人卡清算流程

5.扣除发票

您可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自2020年1月8日起,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通用发票、海关缴款书,需要申请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出口退税或代理退税的,应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无需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二)与自然人相关的税务业务

如需申请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等相关业务,请登录江苏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或直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请;你也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应用程序。

自然人向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用户登记后,可以代其申请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和开具普通发票。

(三)城乡居民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果您需要为城乡居民申请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您可以通过“江苏省税费和社会保障支付”微信和太仓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进行支付。

三、涉税咨询“电话局”

如需查询税(费),请在工作时间拨打12366税务服务热线或太仓特约服务电话96888743。江苏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也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四、畅通“售票处”渠道

我们将使用8个外部邮箱和10个地方税务服务点,以确保电话联系渠道畅通(见附件)。这两个临时通道用于在邮箱传输前通过电话联系预约进行涉税业务服务。

主要用于以下业务:

1.更正声明

您可以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自行打印相关下级期间的申报表,打印后手工修改,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表格和凭证表格。找到相关申报表下载后,填写相关数据,打印,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通过扫描或拍照,可以将更正后的申报单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到下级税务局指定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经办人的业务种类和联系方式。收到申请后,申请人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受理。邮件发出后,请致电当地税务部门确认。

太仓税务网上业务通知

2.退税(抵免)

您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表格和凭证表格,找到“退税(抵免)申请表”,下载后填写相关数据。填写表格后,需注明退税申请的原因,并打印、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填好的《退(抵)税申请表》、电子支付凭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下级税务局指定邮箱,经办人接受后,在电子邮件或电话中注明经办人的业务种类和联系方式。邮件发出后,请致电当地税务部门确认。

太仓税务网上业务通知

3、窗口代开发票

如果您在以后的紧急情况下不需要为他人开具发票,请推迟开具发票。如果您确实需要代开发票,请在前往税务局开票之前,通过电话与当地税务局联系预约,然后向电子税务局提交代开发票申请,然后根据预约时间前往窗口开票。

4、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用票

从2020年2月1日起,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行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再由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述选择自行发行特种票证的纳税人,可填写申请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将申请表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下级税务局指定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需办理的业务种类及经办人联系方式。经指定人员验收后,他们将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验收。邮件发出后,请致电当地税务部门确认。

太仓税务网上业务通知

5.税务登记变更

您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表格和凭证表格,下载后找到《变更税务登记表》并填写相关数据,打印、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扫描或拍照后,您可以将填好的《变更税务登记表》及其他与变更相关的资料,如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财务税务管理员身份证的原件,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到下级税务局指定的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需要办理的业务种类及经办人的联系方式。接受申请后,申请人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告知受理情况。邮件发出后,请致电当地税务部门确认。

太仓税务网上业务通知

对于以上未列出的业务,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咨询相关处理程序和所需信息。联系电话和邮件如下:

温馨提示:

对于上述各种服务的处理方式,您可以直接关注苏州新闻网的微信公众号。您可以通过回答对话框中的[个人税]来检查它。服务所需的部门网站和应用程序也可以直接访问或下载。

标题:太仓税务网上业务通知

地址:http://www.slqncy.com/szxw/1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