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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第十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启元,副主任袁永生、江国良、桑倩、卢晓军、徐江峰、沈宁出席。区领导薛,区党政办公室、住建局、城管局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和管委会关于《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为进一步落实《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根据2016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组,从8月至9月对《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全面落实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创新体制机制,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坚持疏通与堵塞相结合,努力提高城市形象和质量;加强试点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垃圾回收利用。检查组指出,要充分发挥区城管委的高层次协调作用,加大分流点的合理设置,提高城市垃圾处理水平,采取专项整治、堵疏结合、优化提升、长效管理等措施,促进我区城市形象和质量的新提升。

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会议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地区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地方法院执行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突出了司法的公平正义,强调司法为人民服务,方便人民,服务经济社会。下一步是努力减少积案,解决执行中的困难,确保司法公平正义,造福人民,继续执行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

与会人员还考察了金林公寓的分流点、玉角里路和区级城市的维修基地。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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