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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司法厅命名了一批“江苏省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首批评选出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巡逻大队人民调解工作室、乔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石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三个单位。

近年来,区司法局围绕区工委和管委会中心紧密合作,运用法治思维和理念,注重组织基础设施投入,寻找工作机制突破,提高调解能力实效,有效解决本地区各类民事纠纷。仅2015年,全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受理民事纠纷18835件,调解率100%,其中18834件调解成功,调解成功率99.99%,为新常态下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全区镇(街)管委标准化率达到100%。市标准化村(社区)调整委员会对73个村(社区)进行了评估,覆盖率超过90%。校园纠纷调整委员会实现了地区和城镇层面的全面覆盖。商会调整委员会的成立。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环境保护等专业调解组织规范化。二是人民调解宣传形式进一步多样化。组织专职调解员深入基层开展宣传工作,接待来访和咨询,宣传调解结果。通过制作折页、现场宣传、调解员培训等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持续宣传。积极组织参加人民调解知识竞赛,人民调解工作知晓率逐年提高。三是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已经连续举办了11年。我们连续8年开展优秀调解档案评选活动。个案补贴制度已连续实施三年。全区24名调解员荣获“100名调解员”称号。第四,对纠纷的判断和预警能力进一步提高。完善矛盾纠纷分析判断机制。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建立qq群人民调解员“调解电子家园”。(司伟)

标题:我区3家人民调解组织荣获首批省级示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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