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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居民用水阶梯价格体系的指导意见》、《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和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体系的通知》和《市物价局关于完善苏州市居民自来水阶梯价格体系的通知》,苏州市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居民生活自来水和生活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改革。根据同市同价、同质同价的原则,结合高新区的实际情况,经管委会批准,从2016年1月1日起,高新区的居民自来水和天然气实行阶梯水价和燃气价格。

高新区1月1日起施行阶梯水价、气价

阶梯水价分为三个等级:每户(4人以下)年用水量分别为0-216立方米、216-300立方米和300立方米以上,价格分别为3.20元、4.00元和6.42元。

阶梯燃气价格分为三个档次:每户(4人以下)年燃气消耗量为0-300m3、300-600m3和600m3以上,价格分别为2.48元、2.97元和3.72元。

目前,高新区居民用水和用气价格分别为3.20元/平方米和2.48元/平方米。根据多年来高新区居民用水用气的统计数据,90%以上的居民在第一步就用水用气,所以对于绝大多数居民来说,在实施阶梯水价和燃气价格后,不用担心增加用水用气费用。对于非一米一户的居民,阶梯水价暂不执行。注册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每增加一步按年用水量54立方米、年用气量60立方米依次调整。用户可凭户口簿(本)、居住证或街道(社区)证明,经供水、燃气企业确认后实施。

高新区1月1日起施行阶梯水价、气价

为落实对弱势群体的优惠政策,将实行每月每户补贴7立方米水,每年每户补贴60立方米气的政策,发放对象为持有总工会颁发的《苏州市特困职工救助证》和民政部门颁发的《苏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人员。(新价格)

标题:高新区1月1日起施行阶梯水价、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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