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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关友明通讯员薛振南)房屋租赁托管企业跑路,房东和租客该由谁买单?近日,姑苏区双塔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信托企业、房东和房客的租金纠纷,双方一致表示感谢。

2006年7月,出租人朱委托本市一家房屋租赁托管企业全权解决自有房屋的租赁事宜,并签订委托书约定租赁期限和租金。企业马上把房子租给了赵和秦。但这两个租客没想到的是,他们在向企业交了第一笔租金后,很快就发现企业因为涉嫌犯罪集体逃跑了。面对企业人前往空楼的情况,房东朱与租客赵、秦对是否续租、续租意见不一,来到双塔司法事务所请求调解。

据悉,租客赵、秦与房屋租赁托管企业签订了租赁协议,一年共支付18800元,未重复支付租金。他们不能接受在那里住了一段时间后被要求搬家。而房东朱也很无奈,企业居然只给了房东3600元,剩下的房租被企业一扫而空。双方都很痛苦,说不清。面对这种情况,调解人从法律角度和实际情况进行了具体分析,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房东向两名租客支付7000元赔偿,租客迁出。剩余的15200元租金如果能收回,房东会和两个租客平分。

标题:[本地]房屋租赁托管企业“跑路” 该由谁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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