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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胡育静通讯员马锡伟)近日,姑苏区沧浪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对一施工单位违反《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破坏道路环境卫生,处以3000元罚款。目前,有关方面已经配合完成处罚,清理了污染路段。

据悉,早在几个月前,沧浪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就接到市民投诉,称施工单位在小桥帮工地施工过程中被粉尘严重污染。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调查情况,要求施工单位负责人按规定配置降尘设施,增加采用频率,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的污染,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配备雾枪。

近日,沧浪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在其管辖范围内对施工单位施工现状进行集中调查整改时,发现小桥浜该工地未按规定设置洗车设施,导致工地出口药厂桥附近20多平方米路段被土壤污染。执法人员发出《责令停止违反城市管理行为通知书》,并拍照取证,要求施工现场负责人立即清理污染路段。经调查询问,结合前期取证,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为此,姑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决定,对该单位处以3000元罚款。

标题:[本地]未冲洗车辆污染路面 一工地被罚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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