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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其应承担补充清算责任

苏宝勋(苏宝荣媒体记者邹强通讯员赵爱)我愿意为我父亲李默平与唐某某之间的经济往来及相关债务提供担保。小李没想到这个向父亲李某某借钱做出的担保承诺会让她成为被告。日前,苏州两法院先后判决小李对这笔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原告老唐、李某某认可后不久,李某某以介绍项目为由多次向老唐要钱。一开始借了一两千,后来借的越来越多。老唐和李某某坐在一起,查了一下账户,把所有贷款加在一起,做了一张借条。当时李某某说债务可以由女儿小李担保,并出具了小李签名的担保和借条。

担保书上写着:我愿意担保父亲李默平与唐某某之间的经济往来及相关债务。小李。另外,借条上还有担保人字样:小李(借款人未偿还我爸贷款的话)。后来,由于李某某未按约定偿还贷款,老唐将李某某和小李诉至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虎丘法院发现小李将身份证邮寄给李默平,确认愿意担保李默平与老唐之间的债务。本院审理后,一审判决:李某某返还老唐借款12万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李默平不履行支付义务,其财产经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的,小李对老唐承担补充责任。承担责任后,小李有权向李某某索赔。

一审宣判后,小李称自己不是李某某的女儿,没有义务代父亲还债,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小李对二审法官说:十几年前我和李某某在火车上认识的。去苏州就业的时候,李某某照顾的很好,几年前我回了老家。后来他打电话给我,说要找别人借一点钱做生意,过年还,让我自称是他女儿。我只是按照他的要求把身份证邮寄给了李某某。小李说确实有给李某某保底的想法,但是不知道李某某一共借了多少钱。他以为是一两千元,没想到借了这么多。

老唐告诉法官,我给小李发了短信。她一直说她和李某某是父女关系。贷款发放后,小李发短信给老唐,复印件是唐宗:你好& hellip& hellip这次我签了12万的借条,做了担保。请放心,你会合作愉快& hellip& hellip

法院认为,虽然小李否认了本案涉及的担保和借条上的签名,但小李同意他曾向老唐发送短信,确认他为李某某的债务提供担保,因为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标题:[本地]帮“父亲”作担保 结果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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