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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小兵)父亲去世时立下继承房产的遗嘱,需要百岁老奶奶签字确认才能办理公证,但老奶奶听不见耳朵,腿脚不便。我该怎么办?吴江公证处公证员了解情况后,冒着高温主动提供上门服务,顺利办理了公证。

半年多前去世的张先生的父亲,离开了一所老房子,立下遗嘱要在去世前把这所房子留给他。近日,张先生来到吴江公证处,要求对该房产的继承进行公证。但公证人在审查材料时发现,张先生还有一位百岁以上的老奶奶。根据继承公证的相关规定,按照遗嘱继承,应当为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那么,百岁老人的身体状况如何呢?她有收入来源吗?她的未来生活有保障吗?将成为遗产公证的重要依据。

公证人从张先生那里得知,他奶奶年纪大了,腿脚不便。她不能来公证处,而且因为耳聋,交流也有困难。知道奶奶还能看报纸,细心的公证人想到把奶奶需要回答的问题打印在纸上,让她确认。

最近公证人冒着热气专程到张先生家,把问题打印在纸上,让老人一一确认。这位老人怕冷,所以他不能打开空,房间里很闷。公证人只能在闷热的房间里一字一句的要求老人确认和回复。最后老人同意了儿子的遗嘱,确认房子是孙子继承的。老人确认后,公证人汗流浃背,浑身湿透。要不是你热心帮忙,这个公证真的做不出来。张先生握着吴江公证处公证员的手表示感谢。

标题:[本地]百岁老人腿脚不便 公证员登门办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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