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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关有明通讯员高)无合同、无社保、无银行转账、无就业证明、无证人证言及其他;& hellip赵厨师在一家餐馆工作了三个多月。骑完自行车,他想索要医药费和病假工资,但餐厅突然翻脸了。近日,姑苏区人民法院推翻了原仲裁裁决,裁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原告5万余元的医疗费损失和病假工资。

2019年9月,50多岁的赵加入姑苏区一家餐厅当厨师。但是餐厅没有和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帮他交社保。甚至他连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什么的都没有,也就是一般所说的“三无员工”。至于赵的月薪,餐厅也是现金支付。

2019年12月10日,赵在下班途中摔倒,被送往医院治疗。因为单位没交社保,他最终自掏腰包,一共花了56496元医疗费。出院后,他多次向餐馆经营者徐索要医疗费和病假工资,但对方声称不承认他,拒绝支付医疗费和病假工资。

面对餐厅互不承认,赵于4月15日向姑苏区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而且他还委托弟弟来姑苏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姑苏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经初步审查后,立即指派律师张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接受任务后,张先生认真听取了赵的陈述,并亲自了解了情况,到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在查阅工商档案后找到了经办人徐进行洽谈。然而,徐仍然拒绝调解,因为他不知道赵。因此,姑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予受理。最后,赵向姑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医疗费56496元,病假工资9246元。

张律师、、赵律师充分说明情况,经慎重判断后作出决定。张先生一方面整理了赵弟弟在餐厅里为医药费争执时的警方记录录音,并将光盘烧毁,并通过法院调查令将当天的视频资料提交给相关派出所;另一方面,张先生观察到,赵的弟弟曾多次以电话信息的形式向餐厅经营者索要医药费,且徐的妻子与赵之间有3900元的转账记录,可间接证实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在审理过程中,姑苏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赵提供的证据,包括录音在内,可以证明他从事被告的餐饮业务,赵与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鉴于医疗费自付比例及费用由个人承担,姑苏区人民法院最终裁定,被告应限期赔偿原告赵医疗费损失45197元及病假工资4848元。

标题:[本地]从业三个月 菜馆“拒相认” “三无”员工摔伤后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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