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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据香港《文报告》报道,因与毒品贩运有关的犯罪,1978年逃亡也受到通缉的香港《东方日报》创立了人马惜珍,昨天( 14日)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取消逮捕令,但被法官拒绝。

法官表示律政司是否应该决定案件是否有充分的起诉证据,认为非判决即使当时批准逮捕令的负责法官去世,也不会影响逮捕令的效力。

律政司方面对申请持中立态度,但由于马惜珍证据不足,承认案件没有合理定罪的机会,马惜珍回港的情况下,检方不会为起诉提交证明。 马代表律师说,必须与当事人研究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陈庆伟法官在判决时指出,马惜珍需要在1978年9月出庭应对,但他放弃了逃亡,当时的高院法官对他下达了逮捕令。 不依赖事件中的证据强度,只要马还面临罪恶和逃亡,逮捕令依然有效。 法官必须指出随着时间的推移,案件中证明书的供应是否减弱,律政司或刑事检察官必须考虑,向公众说明他们采取的路线。 当时,高院法官根据法例赋予的权力颁发逮捕令,不是以个人名义,离开司法界也没有影响逮捕令的比较有效性。 最后律政司申请收回诉讼费,法官指示书面申请。
马惜珍的代表资深律师麦高义提出申请时,检方承认指控马的证据不再存在,检方没有提交起诉他的证明书,他肯定无罪。 无罪的人被逮捕是不合理的,是违反的。 麦高义续指马惜珍是案件的第九被告,案件中的九名被告都因第一名被告曾经坦白而被定罪,除此之外,其他六人已经脱罪或上诉推翻了定罪。 表示没有机会放弃他们面临的罪行,马也没有坦白任何事情,他从头到尾否认罪行,麦高义在1978年放弃了保逃亡刑事犯罪,没有构成法庭。 也不是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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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三度生病渴望回到港口

麦高义还要求法官因人道理由取消逮捕令。 他马惜珍76岁,病弱,香港心脏专业学院前院长在台湾进行检查,马患心脏病,三度病危,现在坐轮椅,经常采用氧气罩,他的愿望需要经历回香港,逮捕、拘留及带他去法庭的过程 否则,对他很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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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高义还要求法官o' connor颁发的逮捕令将被告逮捕并带到o' connor座位前,因为不是在其他法官座位前,所以逮捕令已经不能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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