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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据香港文报报道,与元虎队林利发生丑闻的女性富婆罗秀芬,日前受到前夫固有的指控,2004年以经济不佳为由,提出保障丈夫资产假装离婚,将前夫作为企业和不动产给她

近年来,前夫认为以企业名义购买的鞍山闻雅苑的一家公司,原来以个人名义自居,但发现前夫不满,廉价出售不动产,周刊杂志报道她交了另一个男朋友,正式分手,与固有回收企业的股票

被告罗秀芬( 48岁)现在从事葡萄酒和内地不动产的生意,家族超过亿人。 原申诉人黄志强进入禀赋,他和罗于1995年结婚。 2002年至2003年,罗因当时经济下滑,假装离婚,以免丈夫名义资产受到冲击,将黄任大股东明利行文具有限企业和旗下俊佳有限企业、关联企业拥有的火炭工厂不动产和停车场两个一起转让 小黄这么说,2004年按约定离婚了,但一直过着同居生活。 2006年罗再次说服黄,成功将父亲赠送的大埔村屋房产转让给她。

标题:热点:涉林利绯闻富婆被追财产 非典时假离婚转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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