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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理工大学2011学年的内部审计报告上个月公布,副校长徐林倩丽在2009年担任工商管理研究学院院长期间,暴露了上市公司非执行董事得到的袍子金共计273万元,顾问服务费36.6万元, 理大在暴露事件后,慢慢追究,她到今年5月为止向理大上缴了190万元,袍子的钱“上调”了3年。
徐林倩丽昨晚通过理大公关发表了声明。 在提交报告之前没有就结论要求相关人员查询和证明,对相关人员不公平,欢迎理大成立独立调查小组寻找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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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发言人说,已经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了独立调查组的调查,小组由校董会成员散失担任主席,成员包括理大司库潘炽昌、前市建局行政主管林中麟等,大学非常重视教职员的可靠性

这次理大合审查了校内21个部门,工商管理研究学院被评为罕见的最下位“d级”,即“需要改善内部行政和财政”。 此外,会计及金融学院、健康安全及环境事务处、中国商业中心仅通过“c级”,其余14个部门运营良好。

据报告,审计由该校首席副校长陈正豪提出,徐林倩丽暴露从2009年5月开始未向校方申报,而担任香港和内地两家上市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共收到149万元袍子金,其中67万元应支付理大。 另外,评委没有申报,就向某企业提供了顾问服务,暴露了收取36.6万元的顾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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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她过去得到理大的批准担任了两家企业的非执行董事,但没有向理大申报董事的袍子金,涉款达到了124万元。 事件被揭发后,理大向她索取款项,她延长到今年5月,向理大填补了过去所有的欠款共计190万元。

根据理大职工规范,所有理大职工必须申报职工以外的公职、兼职,理大会按照通常的公营机构规定,领取职工收入的一部分来弥补公共费用的损失。 商业活动必须事先向校方申请,顾问的工作必须得到“理大科学技术和顾问企业”的批准,违反规则者被认为是“专业失德”( misconduct ),严重者被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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