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66字,读完约1分钟

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扣押和拍卖适用船舶的法律几个问题的规定》公布。 这项规定统一了审判尺度,规范了相关司法行为,发表了全国海事法院船舶扣押和拍卖的十个典型例子。

最高法庭庭长罗东川表示,扣押和拍卖船舶是海事诉讼中的特殊财产保护制度。 与通常的财产保全制度相比,在适用范围和条件、实施程序和结果等方面具有特殊性。 对船舶实施扣押和拍卖可以及时、充分和比较有效地保护海事请求者的权利。

热点:最高法发布海事诉讼中扣押拍卖船舶关联司法解释

这次提出的司法解释是第25条,从年3月1日开始实施。 其中,司法解释参照国际条约,确定了只需租用船舶即可“扣除即可出售”的观点,规定了被光船承租人债务扣押的光租赁船舶,海事请求人按照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申请拍卖

热点:最高法发布海事诉讼中扣押拍卖船舶关联司法解释

在最高法公布的典型例子中,五矿国际运输有限责任企业申请扣押“海芝”的事件,是债务人龙珠企业在光借经营“海芝”轮期间承担债务,该轮登记所有人都是圣文森特的力涛航运有限企业。 海事法院扣押了“海芝”光环最终拍卖,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特别是这次

热点:最高法发布海事诉讼中扣押拍卖船舶关联司法解释

挣扎着,没有放下。

做吧

又是上述小,小,小,小。

作为例子等等

才一年四次,

标题:热点:最高法发布海事诉讼中扣押拍卖船舶关联司法解释

地址:http://www.slqncy.com/szxw/280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