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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10月20日下午,苏州市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意见(草案)》和《苏州市网上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草案)》

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出租车行业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网上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部2016年第60号令)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97号),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

关于积极稳妥推进苏州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决定和部署。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中央政府顶层设计与地方实际有机结合。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统筹规划、依法监管、属地管理的基本思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车。推进出租车行业结构改革,努力构建多元化、差异化的旅游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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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原则。

坚持乘客优先。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确保旅客安全出行,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为公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个性化旅游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抓住有利时机实施“互联网+”运营,坚持问题导向,推进邮轮出租车转型升级,规范网上预约出租车运营,促进两种业态的融合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公共交通和出租车,统筹创新发展和安全稳定,统筹新老业态发展,统筹乘客、司机和企业利益,积极稳妥推进渐进式改革。

遵守法律法规。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强化法治思维,完善出租车行业法律制度,推进行业依法改革,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二、明确出租车行业定位

(3)科学定位出租车服务。出租车是城市综合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公众提供个性化的交通服务。出租车服务主要包括邮轮和在线预订。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同时,要适度发展出租车,优化城市交通结构。邮轮出租车(以下简称邮轮车)和网上预约出租车(以下简称网上预约车)的整体发展将采取交错发展、差异化经营的方式,为公众提供优质、多元化的交通服务。综合考虑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交通拥堵、出租车里程利用率等因素,合理把握出租车运力规模及其在城市综合交通系统中的份额,建立动态监控和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市场调节。新的和更新的出租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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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深化邮轮改革

(4)改革经营权管理体制。增量巡航车辆和现有巡航车辆的运营权都是免费的,并且持续时间有限。城市游览车的经营权限于5年。县级市的经营权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五)规范经营权管理。建立和完善以服务质量和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分配和管理体系。新邮轮的经营权应通过服务质量招标进行分配。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邮轮经营权退出机制。在经营权期限届满、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严重违法经营、服务质量信用评估不合格等情况下,将按规定收回邮轮经营权。收回的邮轮经营权可以重新配置给服务质量信用评估良好的邮轮运营商。在经营权有效期内,如需变更经营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得投机倒把和擅自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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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完善运价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邮轮定价机制,充分发挥定价在调节市场供求关系中的杠杆作用。巡航车辆收费受政府指导。综合考虑市场供求、运营成本、交通条件、服务质量、城市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等因素,建立与燃料价格和城市社会平均收入挂钩的动态运价调整机制。

(7)完善利益分配制度。游览车公司可以依法采用适合出租车行业特点的用工模式,构建企业和司机共担运营风险、利益合理分配的商业模式。采取合同等商业模式,与驾驶员签订商业合同;采取直接雇佣方式的,要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游行汽车公司和行业协会被鼓励在平等的基础上与出租车司机和工会组织谈判。根据运营成本和运费率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合同费用标准或定额任务。如果现有的合同费用标准或定额任务过高,则应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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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鼓励和促进邮轮汽车和网络汽车的整合和发展。我们将鼓励在线汽车经销商、邮轮公司和社会力量为公众出行提供在线“一站式”服务,如邮轮电话、服务评估和移动支付。鼓励游览车通过电话、手机软件、互联网等方式提供运营服务,逐步在全国推广统一的出租车电话号码。推广使用各种符合金融标准的移动支付方式和IC卡支付方式,拓展服务功能。游船分为两种类型:普通和舒适。鼓励普通巡航车辆通过车辆更新和其他方式改造和升级为舒适的巡航车辆,以提升巡航车辆的整体车型。鼓励旅游汽车经营者和网络汽车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参股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公司化,实现新旧业态的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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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范发展网络汽车和私家车共享

(9)规范网络订车的发展。作为运输服务提供者,网络运营商应具备相关的在线和离线服务能力,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相应的社会责任,并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第一赔偿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运输服务风险转嫁给乘客和驾驶员。网络运营商应根据需要将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紧急报警装置分别连接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管平台和公安机关的警务大数据平台。提供网上租车服务的司机应具备合法资格。公安机关负责检查驾驶员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持有“邮轮出租车司机证”的邮轮司机可以从事在线租车业务。持有《互联网预约出租车司机证》的互联网出租车司机必须持有《邮轮出租车司机证》,方可从事邮轮经营。从事网络运输的车辆应当具备合法的资质、良好的技术条件、可靠的安全性能以及相关的营运车辆保险,以确保网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网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车辆等级应高于主流巡航车辆,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包车价格由市场调节,价格水平应与游船保持合理的价格比例,重大价格变化应提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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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规范网络汽车经销商的经营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网络车的经营者应根据工作时间、服务频率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各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阐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的生产和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网络公共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提供运营服务,合理确定票价计算方式,公布服务质量承诺,建立服务评价制度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规范自身市场竞争行为和价格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的有关规定,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依法收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或者其他实行旅客排队的场所,不得有游船标识,不得有旅客游行,不得有统一的游船调度服务站。网车应在许可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经营区域的,起点和终点应在许可经营区域内,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班线客运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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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规范私家车共享。私人拼车,也称为拼车和搭便车,是一种共享的出行方式,拼车服务提供商提前发布出行信息,具有相同出行路线的人选择拼车服务提供商的拼车,分担部分出行费用或免费互相帮助。私家车拼车不是为了盈利,出行成本的份额仅限于直接成本,如燃料成本和通行费。不得以私人客车的名义从事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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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改善出租车经营环境

(十二)推进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专用候车站(点)、加油站、收费设施等出租汽车服务设施。将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范围,并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相衔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等部门要科学规划选址,加大土地保障和财政支持力度,拓宽资金来源,探索实施服务区综合开发,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妥善解决出租车司机在停车、就餐、如厕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在机场、火车站、码头、商场、医院等大型公共场所和居民区,应当划定邮轮候车区,方便出租车运营和乘客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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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推进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对车辆运营、服务质量等行业运营状况的监测和收集及统计分析。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和省信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的信用管理,建立“红色黑名单”公示制度,作为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和车辆进出市场的重要依据,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信用联合奖惩,实现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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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交通、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工商、税务、质监、物价、交通等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地区分行应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参与、部门联动的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和联合纪律处分退出机制,建立健全监管平台,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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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维护行业稳定。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建立多方联合出租汽车管理沟通协调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做好行业运行和舆论动态监测,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引导各方合理表达诉求。出租汽车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切实保护驾驶员合法权益,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化解矛盾。严厉打击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或者煽动组织扰乱商业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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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完善工作机制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领导小组,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整体改革。充分发挥城市客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进一步理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完善协调机制,落实职责分工,及时协调解决出租汽车行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会同公安等部门负责出租汽车管理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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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发挥协会作用。加强出租车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政府、企业和员工之间的桥梁作用,积极搭建出租车经营者沟通平台,提供政策法规、业务技术和信息咨询等服务。行业协会和其他中介组织应加强对行业趋势的了解,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服务质量。

(十八)实施财务保障。做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人员建设和相关业务支撑服务,并将日常办公、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十九)引导舆论。充分发挥舆论在媒体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改革政策的积极宣传和积极解读,引导社会期待,回应社会关切,凝聚改革共识。要及时报送行业改革、市场动态和稳定信息,总结和推广先进的改革经验和做法。通过表彰先进典型、宣传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出租车行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标题:关于积极稳妥推进苏州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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