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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苏州市贷款限制政策正式出台,主要规定首次购房首付款不低于30%,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暂停个人商业住房贷款。

据苏州湾关伟报道,10月9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在官方网站上正式发布了《江苏省部分城市差别化信贷政策通知》。其中,苏州地区住房抵押贷款政策调整的内容也正式公布。

苏州市住房贷款政策调整(贷款额度)内容:

1.在苏州(含吴江区)、昆山市和太仓市,家庭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根据国家对“限购”城市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2.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在申请贷款时没有住房的家庭,以及有一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经结清的家庭,申请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50%;

3.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重新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80%;

4.对于拥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的家庭,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将被暂停。

苏州贷款限额政策原文:

江苏银监局关于调整部分城市差别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江苏省各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分局,以及全国各商业银行江苏省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江苏省农联,南京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南京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各外资银行南京:

为促进江苏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地方政府落实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现将部分城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一步调整通知如下:

一是实施“限购”城市差别住房信贷政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相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305号)和《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6]26号)的要求,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首次购买和首次购买住房的个人商业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于第二套房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在本省实行“限购”措施的市区,相应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不得低于上述国家政策标准。

苏州贷款额度政策出台:首付不低于30%

第二,调整部分城市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根据无锡市、苏州市和南京市政府的监管要求,通过江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无锡市、苏州市和南京市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如下:

在无锡市区,居民家庭首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根据国家对“限制”城市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于已经拥有一套住房并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到不低于40%。

在苏州市(含吴江区)、昆山市和太仓市,购房户首次申请个人商品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根据国家对“限制”城市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在申请购房贷款时实际上没有住房的家庭,以及有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家庭,申请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50%;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重新申请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80%;对于拥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的家庭,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将被暂停。

苏州贷款额度政策出台:首付不低于30%

在南京市区(不含六合区、高淳区和丽水区),家庭首次申请个人商品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根据国家对“限制”城市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在申请购房贷款时实际上没有住房的家庭,以及有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家庭,申请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35%调整为不低于50%;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重新申请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80%;对于拥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的家庭,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将被暂停。

苏州贷款额度政策出台:首付不低于30%

三、政策调整时间以市政府公布的实施时间为准,此前的房屋交易时间点仍按原政策执行。在各城市的房地产监管文件中,如果对房屋交易的时间点没有特别的说明,则房屋交易的时间点应根据三个日期的“先来后到”原则确定:网上签约时间(审核时间)、权属登记受理时间、贷款审批时间。如有解释,按文件要求执行。

四、加强住房金融管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关于规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促进住房金融健康发展的通知》(南银发〔2016〕32号),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对首付款来源、借款人家庭已有住房数量、借款人信用状况和购房合同真实性的审查,有效防范“首付款贷款”、“假抵押”等风险。地方人民银行和银行业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房地产贷款质量、区域集中度和机构健全性的跟踪监测,及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苏州贷款额度政策出台:首付不低于30%

本通知未尽事宜,仍按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请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江苏省中心支行、各城市银监局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标题:苏州贷款额度政策出台:首付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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