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683字,读完约7分钟

【指南】:苏州最严格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已经出台。具体情况是什么?苏州新闻网的小编辑给你带来了详细的官方解释。

根据苏州官方发布的微观报告,10月3日晚,苏州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这是按照“分类调控、以城为本”的要求发布的限购令的“升级版”,旨在更好地保护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资和投机性购房,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管理行为,稳定房价,稳定市场预期。

苏州房地产市场限制的官方解释;

1、进一步改善土地出让条件

原始文件:

根据地块确定的土地出让条件和建设要求,明确地块的公共设施、人才公寓等建设要求;合理设定住宅用地出让市场指导价和报价区间,对于超过市场指导价的住宅用地,严格按照扶苏[2016] 119号文件规定的销售条件销售。为了保证商品房建设质量,促进土地带设计方案的转让,可以采用限价销售作为投标条件。增加保障性住房(固定销售商品房)和人才公寓上市。

解读苏州国庆限购楼市新政策(官方版)

解释:

这篇文章是关于土地转让的。简而言之,就是限制土地招标,一方面确保配套的公共建筑不受影响,另一方面增加经济适用房和人才公寓的上市。

2、进一步调整商品房购买政策

原始文件:

非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一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买之日起2年内苏州市(含吴江区)、昆山市和太仓市累计一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暂停向本市1户以上非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暂停向本市户籍在3人以上的家庭出售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向不合格的购买者出售商品房。买方需提供现有住房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书面承诺。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房地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解读苏州国庆限购楼市新政策(官方版)

从苏州引进的各类外籍人才,参照相关文件执行苏州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解释:

这是关于限制购买房屋的数量。

1.这个城市的非居民目前不能购买第二套房。即使您购买了第一套房,您也必须在2年内满足在苏州所有城市(张家港和常熟除外)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条件。

2、城市居民拥有3套以上住房的,可以不再购房。

3.各类人才都指户籍政策。

3、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原始文件:

根据银发[2015]305号和银发[2016]26号文件的规定,在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首次购房和首次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次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根据市政府最新监管要求,通过江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相关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提出以下进一步要求。

(1)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买过的住房)。根据国家政策,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

(二)为有购房贷款记录,但在申请购房贷款时没有实际住房的居民;对于有一套住房但没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家庭或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从30%调整为50%。

(三)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的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50%调整为80%。对拥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个人商业住房贷款。

解释:

这是关于首付比例和商品房贷款。

第一套公寓的首付款不得低于30%。

如果已经有一套住房,不再需要偿还贷款,首付款将从30%调整到50%;

已有一套,如贷款未偿还,首付款为80%;已有2套以上,暂停商品房贷款。

4、严格控制公积金贷款

原始文件:

首次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将保持不变;

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家庭贷款最高限额由目前的70万元调整为50万元,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由45万元调整为30万元。

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不低于住房总价格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格的50%;

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从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调整为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

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增量循环交易商)。

解释:

这是关于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保持不变;第二次使用时,家庭最高限额为50万元,个人最高限额为30万元,首付为50%,贷款金额从以前个人余额的10倍减少到6倍。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暂停。

5、进一步加强商品房价格管理

原始文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科学合理地确定申请价格,价格部门通过严格的成本核算确定备案价格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一次性披露所有准售房屋和每套房屋的价格,实际售价不得高于备案价格。同一批产品分批销售时,不得提高销售价格。下一批的备案价格不得高于上一批同类房屋的平均成交价格。

解释:

这是关于房价的。开发商申报价格并经物价部门审核备案后,必须一次性披露所有潜在房屋和每套住房的价格,且不得高于备案价格。批量销售不允许提价。同类型房屋的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前一批的平均成交价格。

6、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原始文件:

住房建设、土地、规划、物价、公安、工商、税务、金融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联合执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囤积居奇、囤积居奇、恶意炒作、哄抬房价、虚高房价、变相涨价、加价或其他收费等违法行为,以及违反商品房销售“一价结算”和明码标价制度,不按规定执行价格申报备案制度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停止价格申报和发放预售证书、不允许网上销售、限制参与土地拍卖等处罚或处理措施。他们的违法行为将被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公开曝光。公安部门将加大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

解读苏州国庆限购楼市新政策(官方版)

解释:

这是关于监督。重点查处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囤积房屋、囤积房产、恶意炒作、哄抬房价、虚高房价、变相涨价、涨价以外的涨价以及上述各类违法行为。如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进行干预。

[其他]

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2016年10月4日起实施。本市有关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政策执行时间、购买新商品房、二手房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以网上签约时间为准。除了在10月4日之前签署了认购协议并支付了部分房价的预售房屋。

解释:

这里明确规定了时限,同时有一句关键的话:"如相关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以本意见为准"。

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苏州市(含吴江区)、昆山市和太仓市。张家港市和常熟市根据本地实际,加快制定政策意见,报市政府备案后实施。

解释:

你知道为什么说“张家港和常熟除外”吗?这次不包括张家港和常熟,但要求这两个城市在短时间内根据当地情况制定政策和意见,并报市政府备案后实施。

推荐阅读: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意见

标题:解读苏州国庆限购楼市新政策(官方版)

地址:http://www.slqncy.com/szxw/41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