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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苏州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它们于2016年7月20日发布,将于2016年9月1日实施。

★户籍准入措施在哪里适用?

本办法适用于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和吴江区户籍准入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涵盖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含吴江区)、工作年限、投资纳税年限、购房面积适用于苏州市区。

★允许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根据《办法》规定:

1.任何申请进入苏州的人都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的职业或合法的居住地生活来源。

2.未满18岁且在移民所在地没有直系亲属的人将不被接受(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法稳定的住所具体意味着什么?

申请人在苏州市拥有自己的住宅,承租人凭公有住房租赁证租住的房屋,以及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有住房。

以下类型的住房不包括在内:共有住房(共有住房、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共有住房除外)和非住宅住房。

成套商品房是指成套住宅房屋。其中,人均住房面积要求将以苏州市有关部门公布的上年指数为基础。《办法》所涉及的数字均包含在内,所涉及的年数是指自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连续年数。

★如何办理其他部门的落户手续?

《户口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体育行政、民族宗教、侨务等有关部门在确认申请人符合迁入或办理户口登记条件后,应当将有关完整证件移交公安机关入户。

其中,申请人应当符合的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是指申请人在生育的同时符合国家(省)计划生育政策。

★在苏州定居需要多长时间?

除少数由移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处理的案件外,其他一切已解决的事项均由移民申请地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处理。

按照《办法》规定办理的项目,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或者收到其他有关部门移交的相关证明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循《办法》通知精神,不得违反户口。一旦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方面的责任。

★在苏州定居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下列证明材料时,申请人应当根据准入申请的类型向公安机关提供每类一份。证明材料必须真实、规范、有效。如果有任何改动,空漏项,没有有效期,印章不明确,则为无效凭证。发现假证件、冒用的,将取消转让申请,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办法》予以处罚。

合法和稳定居住的证明

1.房地产证书;

2.房产证;

3.宅基地证书;

4.公共房屋租赁证书。

(二)营业执照

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成套住宅内的营业场所不予受理);

(三)保险凭证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提供的个人保险证明。

(4)身份证明

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5)户籍证明

1.加盖派出所账户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2.电脑打印盖有公安派出所专用账户印章的证明(填写户主与户主的关系、姓名、身份证号码、国籍、性别、出生日期、户籍地址等项目。);

3.户口簿。(6)婚姻状况证明1。结婚证;2.离婚证书(有协议);3.法院判决和法院调解文件;4.我不结婚登记的书面承诺。(7)家庭成员关系证明1。户口簿;2.医学出生证明;(三)《常住人口登记表》或加盖派出所账户专用章的成员关系证明;

4.亲子鉴定。(8)纳税凭证1。纳税证明;2.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附表)。(9)计划生育证明1。独生子女证书;2.批准另一个孩子的出生证明;3.电子婚育证明;4 .苏州市卫生计生委颁发的《计划生育服务卡》;5 .苏州市卫生计生委出具的《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和计划生育审查意见》表。

标题:关于苏州市9月1日实施新户籍政策有关问题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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