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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根据新规定,从2016年7月13日起,苏州市区每辆出租车将收取2元燃油附加费(不含电力调度专用出租车)。

根据一篇关于苏州价格的微博报道,从7月13日开始,苏州市的客运出租车(不包括电力调度专用出租车)每趟将收取2元燃油附加费。

[Origin]宣布新的石油运输价格联动基准和起点

根据《苏州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油类运输价格联动办法》(苏价规字[2011]1号)的规定,苏州市物价局于6月30日公布了新的苏州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油类运输价格联动基准和起点,经苏州市城市客运管理处测算。

新的石油运输价格联动基准

国家公布的江苏省第92号五国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为3.85元/升作为参考点。当油价高于此价格时,司机或乘客应承担成品油价格上涨因素,并实行出租车价格与油价挂钩。

新石油运输价格联动的第一个起点

国家公布的江苏省第92号国家V汽油最高零售价为4.33元/升,为首次起价。当油价高于(含等于,下同)这一起点时,乘客每次出行将收取1元燃油的一次性附加费。相反,当油价低于(包括等于,下同)这一起点时,燃油附加费将被取消。

新的石油运输价格联动重启点

在4.33元/升的初始起点基础上,国家公布的0.96元/升的提价和我省92号五国汽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倍数再次成为起点。如果油价高于或低于这个价格,乘客每次出行将被收取或减少1元及倍数的燃油附加费。

注:当油价高于或低于联动起点,且最后一次燃料追加调整时间达到3个月时,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在5个工作日内实施。

[新规定]出租车将收取2元燃油附加费

由于江苏省92号国五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为6.03元/升,高于石油运输价格联动重启点(5.29元/升),且距上次燃油附加费调整(2015年8月25日)已超过3个月,从2016年7月13日起,苏州市客运出租车(不含电动调整专用出租车)每趟加收2元燃油附加费。

然而,它仍然需要一个过程。根据苏州市物价局发布的通知,7月13日至15日,苏州4303辆客运出租车将逐步完成计价器参数的调整。在此期间,两种汇率并存。换句话说,完成参数调整的车辆将收取2元燃油附加费,而未完成参数调整的车辆将收取原费率。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公告和仪表上显示的金额。任何车辆或个人不得因其他原因收取额外费用。

标题:苏州出租车从7月13日起收取2元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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