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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苏州市区流动人口子女就医申请将于6月1日开始。对需要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流动人口,其在市区就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的子女,首次在苏州市区申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应于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节假日除外)前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据中国苏州网报道,根据《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从2016年起,苏州市将对市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 苏州工业园区和高新区,下同)为经市、区教育部门批准在托儿所、小学和初中就读的非居民学生。 从6月1日起,苏州市区流动人口子女就医申请开始受理。

苏州市区的入学申请期为三个月,从6月1日开始

[详细信息]苏州市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资格

应用条件:

1.根据规定,已参加社会保险、已申领居住证且在苏州市区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可自行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子女在市、区教育部门批准的托儿所、小学和初中就读,且未参加苏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即学生医疗保险)的学生(子女),可申请参加苏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医疗保险)。

2.如果流动人口已为其子女申请入学积分或已取得本市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未参加苏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医疗保险)的学生(子女)也需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提交书面入学积分申请。

报名时间:6月1日至8月31日(节假日除外)

申请程序:

纳入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应当在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节假日除外)前以书面形式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首次参加苏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其子女在市区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细节:苏州将儿童纳入医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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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苏州市区的入学申请期为三个月,从6月1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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