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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从2016年7月1日起,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从原来的750元调整为810元。这是自1996年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以来的第15次调整。

据著名城市新闻网报道,5月31日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后,苏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从2016年7月1日起全面调整。该市的最低生活标准从原来的750元提高到810元。城乡五保供养标准和低保边缘大病、重度残疾人、特殊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按照原政策规定同步调整。

【细则】苏州市第十五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

调整时间:7月1日

调整:

1.最低生活标准从原来的750元提高到810元。城乡五保供养标准和低保边缘大病、重度残疾人、特殊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按照原政策规定同步调整。

2.60年代初,退休老工人的生活津贴标准从每月1200元降低到每月1300元。

这是自1996年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以来的第15次调整。调整后,全市有近6.7万贫困人口受益,其中城乡居民3.02万人,边缘居民1.53万人身患重病,2.03万人严重残疾。

根据这次定额调整,我市需要增加社会救助资金约2400万元。

[扩展]7月起孤儿标准提高到2080元

日前,苏州市民政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确认从2016年7月1日起,苏州市孤儿抚养标准将进行调整和提高。福利院集中抚养孤儿的标准从每人每月1920元提高到2080元,分散抚养孤儿的标准从每人每月1340元提高到1460元。

为了全面建立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儿童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孤儿生活保障体系,苏州自2010年起建立了孤儿标准成长机制。孤儿照料保障水平每年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上年人均纯收入进行调整。

本次申办将惠及全市福利机构抚养的491名孤儿和分散在社会上的93名孤儿。

标题:从7月1日起,苏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提高到8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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