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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5月16日下午,江苏保监局召开商用车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新闻发布会,宣布江苏将于6月底完成商用车保险改革配套工作。改革后,商用车保险费将与车辆类型、历史事故和交通违章有关。连续3年无补偿的保费可享受60%的折扣。

减少15项豁免:

1.驾驶证无效或者考试不及格。

2、其他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准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形

3.发生保险事故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尚未核发有效的行驶证、号牌、临时号牌或者临时移动牌照。

4、改变使用性质未如实告知的

5、发动机机架数量同时变化

6.律师费和仲裁费

7.免责条款

8.被保险机动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和撞击造成的损失

9、被保险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含挂车),或其他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10、门没有完全关闭

11、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辆的车底遭受人身伤害

12、保险车辆被抢,抢劫造成人身伤害

13.被保险人不允许的驾驶员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辆。

14.驾驶员在饮酒、吸烟、注射毒品或被下药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辆。

15.租赁的机动车和承租人同时失踪

新版本将“被保险人及驾驶员家属的人身伤害”纳入保险范围的三项保险中,省略了现行商用车保险条款中15项有争议的条款,如“被保险机动车下车时车上人员遭受的人身伤害”和“驾驶证失效或考试不合格”。这体现了人性化的原则,将大大减少车辆保险索赔纠纷,提高风险保障水平,使广大消费者真正受益。

标题:车险费率改革后减免1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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