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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全市老年服务业和老年服务业发展,建立适合高水平小康社会的老年服务体系,根据《中国老年服务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江苏省老年服务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老龄人口快速发展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1)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就。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老年人蓬勃发展的五年时期。覆盖城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贫困老人社会救助的四位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福利范围逐步扩大。养老服务体系越来越完善。家庭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和医疗护理的结合得到了充分发展。养老服务模式已经从简单的、传统的、物质支持转变为全面的、专业化的、现代化的、物质支持和精神满足。资金得到保障,政府、社会、企业和个人多元化格局基本形成。对老服务队伍逐步壮大,服务能力建设稳步提升;老年人优待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文化教育和体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老年人精神生活更加丰富,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全社会对老龄化的认识明显提高,尊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苏州市“十三五”老龄和老年服务发展规划全文

(2)十三五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这也是发展“全民创业、全民创新”和建设“富强、美丽、高标准”新苏州的关键阶段。各级政府将更加重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改善民生,这将极大地促进老龄产业和老年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我市老年人口总量进入快车道,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和半残疾人老年人、独居老人和0+窝老人明显增多,老年人服务需求更加旺盛、迫切和多样化。据估计,从2015年底到2020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将从165.7万增加到200万,年均增长7万人。老年人口在总户籍人口中的比例将从24.8%增加到27.5%。除了户籍制度改革之外,非居民人口和户籍人口的养老问题也将重叠。

苏州市“十三五”老龄和老年服务发展规划全文

与新形势的要求相比,我市老年人的基本条件和老年服务业还比较薄弱,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主要表现为:多主体共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机制尚未形成;社区和家庭护理的基本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公共养老机构体系不完善;员工职业素质不高;养老金服务的有效供给不足;养老产业比重不高;老年人消费市场尚未完全形成。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这个问题。

标题:苏州市“十三五”老龄和老年服务发展规划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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