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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经过苏州市前期的充分准备和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今天上午(12月15日)正式发布。那么苏州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方法是什么呢?苏州新闻网,中国苏州。

《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6年1月15日起施行。

流动人口的重点管理是什么?

本办法所称积分管理,是指建立积分指标体系,根据个人情况、信用记录、实际贡献和社会融合程度,将符合条件的人员转化为相应的积分。如果积分达到一定点,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如户籍准入、子女就学、子女参加苏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疗录取)。

适用范围:吴中区、襄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适用人口:在市区范围内,已参加社会保险、已申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可自行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综合管理。

在苏州县级市和吴江区,户籍人员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综合管理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时间为居住依据,不需要居住证。

申请地点:

居住地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

你需要什么材料?

1、文凭或文凭认证。

2、技能人员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及证书验证材料;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和职称评定档案材料。

3.社会保障公民卡、社会保障号和住房公积金卡。

4、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利证书、公有住房租赁证等权证。

5、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或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

6、生育两个以下子女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级以上(含乡级)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材料;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应当提供居住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

7.专利证书。

8、个人奖励证书、荣誉证书或市政府相关表彰文件。

9.市志愿者协会颁发的苏州市志愿者证书;财政部门监管的公益捐赠统一票据;献血卡;造血干细胞取样或捐献荣誉证书;直系亲属捐赠身体(或器官、角膜)的证明;对警察忠诚的证明;特殊公益性岗位工作证书;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见义勇为等行为的证明。

10、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机关出具的本市范围内的储税凭证,对于经营实体,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不含“三证”纳税人)。

11、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明、母婴保健卡、居民健康档案。

申请流程:

1、申请,按规定填写表格;

2、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评分标准》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如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其居住地在市区内跨镇、跨街道的,应向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变更居住地手续,并重新填写申请表。

3.相关部门和单位将在收到系统传输的评分项目数据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和评分工作。

4.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4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登录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相关网站查询个人申请积分情况。申请人对个人积分有异议的,可以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积分复核申请。

5.经初审后,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转送相关部门审核评估,并在“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系统”中进行动态调整。

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对市民有什么影响?

1.将积分融入家庭

在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城市住房保障准入标准,且户籍需要迁入本市的申请人,得分排名在指标以内的可直接进入苏州。

2.积分入场

已纳入综合管理的流动人口,其适龄未成年子女需要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的,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向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3、融入医学

市区流动人口将于当年参加市区社会保险,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其子女在市区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学校学习时,可首次申请参加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积分是如何计算的?

人口动态点管理采用个人自愿、属地申请、统一管理、动态调整的模式。评分标准由三部分组成:基本点、加分和扣分。具体积分按照《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及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详细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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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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