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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在城镇居民生活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方案中,为什么要对居民阶梯气量和阶梯价格设置进行适当调整?完善家用燃气分级定价制度对家用燃气价格有何影响?

据《苏州日报》报道,在城市居民生活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方案中,为什么要对居民阶梯气量和阶梯价格设置进行适当调整?完善家用燃气分级定价制度对家用燃气价格有何影响?对低收入群体有哪些支持措施?针对公众的担忧,相关人员回答。

家用燃气的现状

90%的居民每月不超过25平方米。

从目前城市供气模式来看,市区有6家企业经营天然气管道。主要气源是国家天然气西气东输。苏州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负责城市市场的天然气供应。市级价格区间为苏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供气销售价格,吴中区、襄城区、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吴江区供气价格由各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从目前国内天然气价格政策来看,国内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48元。2014年1月1日,我市实行住宅燃气分级定价制度,以户籍人口4人(含4人)为计价单位,以年燃气量为计量周期。居民用气分为两个等级,第一级为600(含)立方米以内居民年用气量。第二档是居民年用气量超过600立方米的部分。根据1??1.25比例布置。为了妥善解决“一户多民”用气问题,对于户籍人口在5人(含5人)以上的居民,在4人(含4人)户籍人口消费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人,第一档年用气基数60立方米将相应增加。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福利院、疗养院和社区服务设施等,实行住宅燃气价格的,不实行阶梯燃气价格,但实行住宅燃气价格。

苏州居民为何要适当调整用气量

根据市区6家燃气企业提供的数据,2012年至2014年,平均每户年用气量为162.49立方米,平均月用气量为13.54立方米。月用气量在25立方米以下的居民比例为89.83%。月用气量在50立方米以下的居民占99.05%。

国内天然气价格改革的主要政策依据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和完善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体系的指导意见》(NDRC价格[2014]467号),规定生活用气分为三个等级,一级用气根据覆盖区域80%居民家庭月平均用气量确定,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二档用气量根据覆盖区域95%的家庭月平均用气量确定,反映了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量需求。第三档的油耗超过第二档的油耗。每一个摊位的价格都将逐步超过配额。原则上,每个摊位的价格将定在1:1.2:1.5左右。每个摊位的具体价格将由各地结合当地情况确定。

苏州居民为何要适当调整用气量

2.《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和完善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4]118号)规定,居民用气应根据不同用气需求分为三个等级,一、二级按覆盖区域内居民家庭用户月平均用气量的80%和95%确定,独立供暖用气可统一纳入阶梯价格体系。原则上,第一、第二和第三天然气价格的比例约为1:1.2:1.5,执行居民天然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的天然气价格根据当地居民第一和第二天然气价格的平均水平确定。缴费年限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按月、季、年计量,但各期之间不得累计或结转燃气消耗量。

苏州居民为何要适当调整用气量

3.《省物价局关于建立住宅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苏价工[2015]249号)明确提出,要建立住宅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各地要将住宅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纳入听证计划,并在建立和完善居民阶梯气价格体系或调整燃气价格时,经听证后实施。

虽然我市市区已经建立了居民燃气阶梯价格体系,但与国家和省的最新政策和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尤其是居民阶梯气量、阶梯气价格和覆盖面都高于国家和省的标准,需要进一步调整。此外,该市尚未建立居民生活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

调整符合性

四项原则

统一标准将在市区实施,各地区实施时间基本同步。

居民生活用气分级定价体系的完善将遵循四个原则。

1.保障基本需求原则,对居民基本生活用气实行相对低价;对于超过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的部分,应适当提高价格,以反映天然气资源的稀缺性。

2.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一般应反映供气成本,兼顾不同收入居民的承受能力、公平的用气负担和更多的用气负担。

3.连接周边地区的原则,充分考虑苏南每一步的风量,制定每一步的价格标准。同时,考虑到上海、杭州等地的设置水平,与周边城市协调衔接。

4.坚持区域平衡原则,逐步实行住宅价格制,在市区范围内实行统一标准,各区执行时间基本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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