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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最近,苏州市医疗卫生系统进行了改革,全面加强了对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和使用的监管。我市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高价格、大剂量、非治疗性救助等重点药品监测名单,并实施了预警管理系统。

“大处方”和“高价药物”是普通人看病贵的主要原因之一。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和使用监管,促进合理用药,有效降低药品成本,真正打破“以药为本”的医疗保障机制,我市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高价格、大剂量、非治疗性辅助等重点药品监控名单,并实施了预警管理制度。

苏州60种重点药品进入监测目录

我市重点药品监测目录预警管理系统将价格高、剂量大、非治疗性辅助等重点药品纳入主要监测对象。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省级药品采购平台的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数据,参照全市医疗保险药费补偿金额和疾病诊疗数据的比例,组织相关专家对全市各类高价、大剂量、非治疗性辅助等最高采购金额的药品进行评审,遵循药品安全、有效、经济、适用的原则,筛选并编制了重点监控药品清单。第一份清单将对60种药物进行“操作”。待监测的关键药物清单也将实行动态管理,每六个月进行一次调整和更新。它还将定期在市卫生规划委员会的网站上公布,以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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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药物”的不合理使用增加了,医生和医院将受到惩罚。监控名单中关键药物的使用应根据医生处方进行审核,并建立处方审核与绩效评价的联动机制。监管部门将参照各类医疗机构的门急诊人次和床位天数,对监测名单前三名城市(区)和前五名医疗机构的重点药品采购和使用情况实施异常预警通知。被列为阴性典型的相关医务人员也将在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中报告。预警通报的市(区)、医疗机构及相关医务人员应及时检查整改,连续第二次预警通报的相关医疗机构及相关医务人员应进行访谈,并与绩效评价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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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我市出台了进一步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的规定,旨在建立合理用药综合监管体系,从而引导科学合理用药,有效控制药品成本增长。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陈小康表示,该规定要求明确临床合理用药原则,强调临床用药应遵循临床规范、临床路径、循证医学等原则。设计临床给药方案,优化基本药物,严格开药,尽量减少昂贵药物和自费药物的使用,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和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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