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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2014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提交NPC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的发言人执行了严格的规定,明确规定10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担任广告发言人。修订后的草案还对涉及毒品、药品、烟草和酒精的广告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2014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的发言人执行了严格的规定,明确规定10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担任广告发言人。

10岁以下的儿童不允许做广告代理。

修订草案规定,10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担任广告代言人。为14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得包含以下内容:说服他们要求父母购买广告商品或服务可能导致他们模仿不安全行为。

换句话说,一旦草案最终定稿并付诸实施,目前炙手可热的年轻明星如王诗龄、田甜和辛迪将不再能够代言广告。那么,一个孩子的“在镜头前”如何算作一个代言广告呢?相关人士分析认为,如果不命名,不以自己的名义做广告,属于广告表演,不属于广告推荐证书;广告表演者不需要对他们角色的行为负责,而广告推荐人应该对他们自己的行为负责。由于童星有一定的名气,他们的广告行为属于代言。

广告法修正案规定,10岁以下的人不能为自己说话。

新条款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此外,修订后的草案还对涉及毒品、药品、烟草和酒精的广告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医疗广告不能宣称“疗效”

《广告法》修正案草案规定,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和医疗广告不得有任何功效或安全性的主张或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不得使用医学研究机构、学术机构、医疗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患者或者其他广告代言人的名义或者形象进行推荐或者证明。

修订草案还规定,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和医疗广告不得使用医学研究机构、学术机构、医疗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患者或其他广告代言人的姓名或图像作为推荐的证明。在未来,不仅明星,普通人也将无法代言医疗广告。

禁止所有大众媒体发布烟草广告。

根据修订草案,禁止在广播、电视、报纸、移动通信网络、互联网等大众媒体上发布或变相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在公共场所、医院和学校的建筑控制区以及公共交通工具上设置烟草广告。禁止设置户外烟草广告和橱窗烟草广告。

虚假广告加大处罚力度

修订草案规定,对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广告虚假而设计、制作和发布广告的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以及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广告虚假而推荐和证明广告中商品和服务的广告代言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更具体地说,广告代理人、广告发布者和广告代言人应当对涉及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承担连带责任。

这一次,修订后的草案明确规定:广告法的所有规定都适用于网络广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互联网。以网页形式发布的已弹出的广告应标有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将广告塞进汽车或手机的最高罚款是1万元。

修订草案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或者当事人明确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其住所、交通工具、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个人邮箱发送广告。违反此规定,最高罚款为1万元。

标题:广告法修正案规定,10岁以下的人不能为自己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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