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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目前,太仓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发布了《太仓市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通过此次征求意见,市一级已经就2020年垃圾分类的主要工作指标和任务达成共识。

今年6月1日,《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开始实施。按照“四个重点、两个建议、一个推进”的目标,太仓市将以更加坚定的态度和更加务实的措施,加快和深化太仓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目前,太仓市固体废物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发布《太仓市2020年固体废物分类工作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通过此次征求意见,市一级已就2020年城市固体废物分类的主要工作指标和任务达成共识。

2020年,太仓将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到2020年3月底,城市生活垃圾四类投放设施将满足需求;

★到2020年4月底,实行定期定点监管模式的住宅小区比例不低于30%。

★到2020年5月底,垃圾分类知晓率将达到95%以上。

★到2020年6月底,实行定期、定点、定人监管模式的住宅小区比例不低于50%,各镇(区、街道)应建立完整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

★到2020年9月底,全国各地生活垃圾四类、定期定点、定人监管模式基本覆盖,居民小区达标率达到95%。餐厨垃圾总处理量达到区域生活垃圾总焚烧量的30%以上,其中生活餐厨垃圾处理量不低于10%。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后,太仓市实施了四类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按照桶的标识摆放。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拒不改正的,由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根据前期安排和踏勘,老城区115个居住区将按时间顺序分三批推进“三定一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居住区建设。

为更好地让公众了解推广进展,接受监督,现将推广计划公告如下:

标题:太仓市2020年垃圾分类安排(附旧城改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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