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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襄城企业员工能否回城?让我们看看最新的公告!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通知

为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健康,落实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传播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缓企业复工的通知》(苏发(2020)20号)、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控制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控制工作的通知》(文3号)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从即日起对我区人员防控工作实施以下措施。

襄城区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通知

一、2月9日24: 00前不允许非本市职工的企业(包括工厂、娱乐、餐饮等服务业)进入我区;在建筑工地工作的非城市工人在2月20日之前不允许进入我们的地区。2月17日24: 00之前,在学校学习和工作的非本市学生和教职员工不得进入我区。企业和单位应履行社会责任,立即通知本单位,节日期间从苏联返乡的农民工不得提前回家。

二、非本市人员进入我区,应主动向疫情检查站出示身份证,还需出示我区的居住证或工作证,无上述证件的,在疫情防控期内一律禁止进入我区。

三、已进入我区凡两周以内,或满两周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非本市人员应主动向村和社区登记报告,并配合属地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开展体温检测、医学观察。其中,湖北籍人员应配合属地政府指定的集中观察点接受14天的医学观察,外省外籍人员应进行14天的家庭观察。观察期内不要外出,配合体温测试,每天两次,并如实报告。在集中观察和家庭观察期间,村庄和社区应为购买餐饮和日常用品提供便利。

襄城区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通知

四、已入住我酒店的湖北籍员工应配合属地政府到指定酒店住宿,接受观察。该区所有酒店将暂停接待新的非居民(政府指定的除外)。该地区的酒店暂时取消了餐桌餐,只保留外卖快餐。

五、从湖北、湖北返回不足两周,或已满两周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区内居民,应主动向属地村、社区报告,并配合入户观察或集中观察,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就医。

六、春节期间未离开本辖区的非本市人员应通知其家属和朋友,在防疫期间不得来我辖区探亲和避难。这个城市的普通公众和非居民应该尽可能少出门走动。住宅物业应严格控制非住宅居民进入住宅区。

七、违反本通知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处理,拒绝配合,阻碍执法或危及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如对本通知内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512-12345咨询。

我在此宣布。

苏州市相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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