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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核实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发布了《苏州高新区农村集体资产清理核实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苏州高新区农村集体资产规范处置操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苏州高新区农村集体资产清理核实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区领导宋、、参加了会见 据报道,农村集体资产的清理对象是在整个地区投资和经营的所有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新的合作组织和商业实体 清理上述对象拥有的资金、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 清理目标是全面清查核实资产,清查农村集体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使用情况,核实乡镇集体资产总值和资源存量,做到账实相符、账实相符、账实相符;确认使用权的权利和义务,梳理第二轮承包、乡镇企业改造、资源资产承包等。,明确历年征地(征用)情况,清理各种欠款,实现合同规范化,明确往来,明确权利和义务;妥善处理存在的问题,集中时间和精力妥善处理清理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管理问题;完善区内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将集体资产价值、合同、图片、坐标等信息录入监管平台,及时将区内“外资”数据信息导入苏州市农村集体“外资”管理系统,纳入苏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统一管理,并每年及时更新,实现信息动态管理 建立、完善和严格执行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形成规范的管理机制 清理进度为7月中下旬至8月中旬,为初步准备阶段,8月下旬至11月30日为全面实施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总结改进阶段 城镇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基准日与村级相同,相关工作与村级同步进行。竣工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宋在讲话中强调,要切实端正态度,增强清产核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重点,抓好清产核资工作 要认真理清工作思路,认真把握关键环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巩固组织保障,确保清产核资有序推进 宋要求,各部门要主动、努力,及时、有序地完成各项清查任务,不断提高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实践“两高两新”,高水平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夏炎艳)

标题:高新区召开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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