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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4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个部门《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实施信息惠民的实施方案》。请注意本文,了解计划的具体内容。

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实施信息惠民试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标准委员会

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是深化简政放权、管办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促进跨部门政府服务的衔接与合作,打破信息孤岛,变“群众运行”为“信息运行”,变“群众来回运行”为“部门合作”,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形势和要求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创新,政府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在内的12个部门组织实施了信息惠民项目,并取得了初步成果。福建省建立了电子证书库,促进了部门间证书、证件和证书的相互认可和共享,初步实现了基于公民身份证号码的“一号”服务。广州的“一窗”服务改革和佛山的“一门”服务改革简化了人们的服务环节,优化了服务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通过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和数据共享平台的建设,上海和深圳基本实现了政府服务事项的网上综合受理和全过程协调处理。

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实施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

但是,也应该看到,困扰基层的“证件多、办事难”现象仍然大量存在,造成群众反复提交办案材料、跑来跑去,给群众办事和创业带来诸多不便。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型政府,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大努力,总结和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借鉴发达国家发展社会保障、医疗保健、养老、纳税、信贷等公民“一号”管理服务的经验。依托公民号码和社会保障号码,加快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简化群众工作环节,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畅通政府服务渠道,努力构建便捷、快速、公平、包容、优质、高效的政府服务体系。

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实施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

第二,总体思路

(1)基本原则。

1.以问题为导向的创新服务。为解决以群众为核心的办事过程中存在的“证件多、办事难”等问题,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的方式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增强政府服务的主动性、准确性和便捷性,提高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2.信息共享和流程优化。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资源,促进平台资源的整合和多方利用,避免分散建设和重复投资。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跨部门、跨层次沟通和协同共享,充分发挥信息共享在支持多部门协同服务中的作用,简化和优化群众程序,实现企业和人民利益最大化。

3.这些条被组合起来并上下连接。充分调动当地人民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促进各级各部门的协调和业务联动,加强制度衔接,建立跨部门、跨层次融合的联合推进机制。

4.试点项目要先行,加快推广。充分结合正在实施的信息惠民工程和不同地区的信息化发展基础,选择条件成熟的地区先行试点,完善标准体系和政策体系,分步实施,确保整体工作有序开展。

(2)工作目标。

经过两年多的时间,“一号一窗一网”的目标已经在试点地区实现。服务流程明显优化,服务方式更加多样化,服务渠道更加畅通,群众办事满意度明显提高。

-“第一”申请。充分发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公民唯一、不可更改的身份代码的作用,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唯一标识,建立电子证照库,实现群众“一号”申请,避免重复提交办理材料、证件、证件等。

-"一个窗口"接受。整合建设综合政务服务窗口,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就近、同城、异地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

-“一个网络”综合办公室。建立统一的在线身份认证系统,推进大众在线服务“一次认证、多点互联”,实现多渠道服务“一网”沟通,大幅提升政府服务便利性。

三。主要任务

(一)“一号”应用,简化和优化群众工作流程。

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和交换平台,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构建电子许可证库,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政府服务事项相关证书数据和相关认证信息的相互认可和共享。在群众办事过程中,通过作为群众办事依据的公民身份号码,直接查询所需的电子证件和相关信息,避免重复提交,实现以“一号”为标志的居民“记录生活、管理生活、服务生活”的目标。

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实施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

1.建立居民电子许可证目录。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全面梳理涉及群众工作的政府服务事项,逐项梳理基本程序和工作依据,简化不必要的论证和繁琐程序。实施群众工作相关文件、证件、证件等电子化,形成居民个人电子许可目录。

2.电子许可证数据库的建设。按照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以电子许可目录为基础,启动电子许可数据库建设,统一应用于城市、街道和社区,逐步向农村推广,实现基本许可信息的多元收集、交流和共享,实现基本许可信息的多元利用。推进认证系统、业务管理系统和电子许可证库的对接和对接,实现电子许可证和纸质许可证同步发放。电子许可证库用于支持各部门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一个生成、多个重用、一个库管理、相互认可和共享”。

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实施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

3.建立跨区域电子许可证互认共享机制。为方便群众办理跨地区业务,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和交换平台,推进跨层次、跨地区、跨部门电子许可互认共享,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跨地区业务办理。

4.研究制定电子许可法规及相关标准。积极开展电子许可证相关政策的研究和试点工作,为电子许可证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提供实践依据。完善电子许可证关键技术标准和跨地区互认共享标准,推进相关标准在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和省(区、市)的实施和应用。

(二)“一个窗口”接受、改革和创新政府服务模式。

前端应整合建设综合政务服务窗口和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后端应建设完善统一的分级管理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系统。推进涉及政府服务事项的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信息共享、核查和核实,建立高效便捷的“互联网+政府服务”新体系,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实现“一窗口受理、一平台共享、一站式服务”。

1.建立优化的政府服务事项管理机制。根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政府服务项目综合目录,统一规范延伸到基层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政府服务项目。将最大限度地简化程序,减少程序,缩短处理时间。探索建立政府服务事项多部门协调机制。

2.提升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打造综合服务窗口。加快推进各级政府服务大厅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机构功能升级,推进政府服务项目分级布点,实行“前台综合接待、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输出”的服务模式,实现一站式服务。建立和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平行处理制和限时办结制,推进政府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便民化。

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实施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

3.整合建设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府服务信息系统。统筹规划和整合建设全国范围的数据共享和交换平台系统,统一管理政府信息资源目录,与人口、法人、空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和业务信息数据库互联互通,逐步推进各级共享和交换平台对接,支持政府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次、跨区域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

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实施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

依托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等现有信息平台,构建统一的政府服务信息系统,完成与各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实现相关审批数据、结果和业务协调的同步推送。推进与电子监察系统对接,确保所有政务服务审批流程和结果信息能够即时查看和获取,实现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

4.构建网上和网下一体化的政府服务体系。围绕便民服务,通过综合政务服务窗口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对各级政府服务事项从受理、审批到输出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运行。拓展自助、社区代理、邮政快递等服务渠道,建设跨地区、跨层次、网上线下一体化的政府服务体系。

(三)“一网”运行,畅通政府服务渠道。

为构建统一的群众办事身份认证系统,我们将逐步构建多渠道、多形式便捷服务的“一网”,实现群众网上办事的一次性认证、多点互联和“一网”。运用“互联网+”思想和大数据方法,做好政府服务的个性化、精准化推进工作,多渠道、无歧视、全方位、全过程地为公众提供便捷服务。

1.建立统一的群众身份认证体系。联通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结合实名制,探索利用生物特征和网络身份识别技术,整合实体政府服务大厅、政府网站、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不同渠道的用户认证。以市民身份号码为基础,形成统一的大众服务身份认证体系,实现在线和离线相互识别,实现一次性认证、多点互联和大众服务渠道的无缝切换。

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实施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

2.建立便捷服务的“网络”。梳理整合教育、医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服务、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社会工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公共安全等民生服务领域的在线服务资源,将各种在线服务渠道与统一的身份认证系统连接起来,构建便捷服务的“一站式网络”。根据不同接入渠道和受众的特点,优化服务界面,提高服务渠道的便捷性和效率。

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实施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

3.创新大数据网络服务模式。将海量行为数据、电子许可证数据库、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数据库等资源有效整合在“一个网络”中,形成服务于大众的大数据资源系统。运用大数据技术,跨领域、多渠道开展综合分析,了解政府服务需求,不断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服务内容,做好个性化、精准推送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有效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实施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

四.实施步骤

以覆盖全国各省(区、市)的80个信息惠民试点城市为试点单位,按照“两年两步走”的思路,总体设计稳步推进。

2016年,各试点城市将开展许可证分类、电子许可证数据库建设、相关标准体系建立等工作,研究形成与现有系统对接的过渡机制。基本建成电子许可证库,完成与制证系统和业务系统的对接,实现电子许可证和纸质许可证同步发放;建立统一的综合政务服务窗口、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完成自身政务服务流程的整理、简化和标准化,形成政务服务项目目录;建立统一的身份认证系统,实现政府服务渠道的统一认证。试点城市将基本实现“一号申请、一号窗口受理、一号网通办公”的政府服务项目。

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实施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

2017年,跨省电子许可证转让交换和在线身份认证系统将全面投入使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将基本建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和线上线下综合服务系统。在信息资源共享的基础上,试点城市间的政府服务已初步实现跨地区、跨层次、跨部门的“一号申请、一号窗口受理、一号网通办公”。80%以上的基本公共服务可以在网上办理。

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实施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完善“一号一窗一网”服务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V.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引导和支持试点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系统,推进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要加强对业务管理模式创新、业务流程优化、加强社区应用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要研究加快“多号一卡”信息共享,适时推进“多卡一卡”改革。大数据发展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协调和促进跨区域和部门的信息共享。

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实施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

试点城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把试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步骤,认真研究部署,统筹规划政府服务目录整理和流程优化、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以及“多位一体”改革。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推进省市共享交流平台对接、跨市电子许可互认共享等工作,确保“一号一窗一网”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实施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

(2)创新体制和机制,完善标准和规范。试点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修订现行管理体制和规范性文件中与“一号一窗一网”服务模式不相适应的规定,加快制定电子许可证、数据共享和网上身份认证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加快制定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制定和完善信息资源目录体系规范、数据共享与交换等相关配套标准。 开展网上服务、咨询服务流程和标准研究,加快“一号一窗一网”改革和应用。 要切实从群众利益出发,积极利用政府网站、移动客户等渠道全面开放政府服务,办事全过程要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实。国家标准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和试点城市,制定电子许可数据格式和跨区域通信技术规范。

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实施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

(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倡导政企合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为“一号一窗一网”相关重点项目提供必要的支持。试点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财政状况和“一号一窗一网”建设进度,通过本级财政,加大支持力度,合理安排人员配备、信息化建设、日常运行维护等必要资金。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引入社会力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政企合作等新模式,合理开发利用数据资源。

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实施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

(四)完善考核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和完善效能评估、监督和考核体系,开展绩效评估和考核指标体系研究,以惠民和公众反应来检验考核信息惠民。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提高社会对“一号一窗一网”工作的认识和认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和反馈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回应社会关注。

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实施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

(5)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公民隐私。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体系要求,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完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机制,加强“一号一窗一网”信息化支撑的安全体系建设。采取必要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有效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和公民个人隐私。

标题: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实施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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