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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苏州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和“城镇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对于外籍居民,目前主要有20种途径获得苏州户口成为苏州居民。

在苏州定居的三种方式:

根据《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修正案)》,目前在苏州定居有“三大途径”,即:

1、通过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

2、市或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3、被公安机关受理。

有20种方法可以获得苏州户口并成为苏州人,如下所示:

在苏州定居的20种方式:

1、由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在国外或国外获得学位的海外学生;

●具有中级职称或学士学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男性40岁以下,女性35岁以下;

●本单位合法聘用的人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凭特别工作证办理),连续工作2年以上,同时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并有合法固定住所;

●根据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来自苏州的移民毕业生、本科生、大专学生和大中专毕业生。

在职干部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和配偶、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及其未成年或失业的未婚子女;

●其他需要人事局批准的人员。

2、由市或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因实际家庭困难需要照顾父母和配偶的在职员工,以及符合随他们一起迁移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失业未婚子女;

●生产急需并经考核符合要求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根据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并安置苏州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的毕业生。

●以前技术(职业)学校的毕业生被所在单位合法聘用,参加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和公积金,年龄在30岁以下,工作满2年,有合法固定住所;需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其他人员。

3、被公安机关受理。

●个人在市区投资100万元以上,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过去3年累计纳税20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障3年以上,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整体迁入;

●在市区购买75平方米以上完整商品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本单位合法就业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障3年以上,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整体迁入;

●在市区购买75平方米以上的成套商品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市区从事经营和开办企业3年以上,过去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障3年以上,并允许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体迁入。

●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

●婚后投靠城市失业的城市或农村配偶;

退休(失业)的城市父母,他们需要投靠子女或农村父母,男性60岁,女性50岁以上;

●符合入学和转学条件并申请家长参加转学的,在入托5年以上后,不得向子女申请转学,入托后人均住房面积和生活保障水平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标准。

●其他需要公安机关批准的人员。

迁入苏州住宅的条件:

《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苏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公共资源的实际情况,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流动人口迁入本市户籍(以下简称“户籍指数”)。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会同市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将拟定当年的户数指标,于每年11月底前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积分管理是指建立积分指标体系,根据个人情况、信用记录、实际贡献和社会融合程度,将符合条件的人员转化为相应的积分。如果积分达到一定点,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如户籍准入、子女入学、子女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疗准入)。

标题:定居苏州的三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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