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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16岁的小女孩辛欣和她的玩伴小君在玩耍时用平底锅打碎了鼻梁,愈合后留下了疤痕。辛欣的父母带着辛欣的幼儿园和小军的家人去了法院。最后,法院裁定幼儿园应该负全部责任。

据苏州铭诚网报道,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吴中区的一所幼儿园。4岁的小女孩辛欣和她的玩伴小军在玩耍时用平底锅打碎了鼻梁,愈合后留下了疤痕。后来,辛欣的父母将辛欣的幼儿园和肖军的家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8万多元。

辛欣和小军是幼儿园一个小班的同学。2015年初,幼儿园老师组织孩子们“过家家”,并把他们组织成一个小组。玩游戏时,辛欣蹲在地上捡“菜叶”。小俊误以为辛昕掉到了地上,用锅把它拦住,却发现锅边打破了辛昕的鼻梁。

受伤后,她的父母带她去了苏州、上海等医院和整形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但辛欣鼻梁上的伤疤仍未去除。2015年5月,辛的父亲、幼儿园和肖军的父亲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但未达成一致。尽管如此,辛欣的父母还是代表辛欣向吴中法院起诉了一家幼儿园和小军一家,要求赔偿8万多元。

在这个事件中,幼儿园认为这只是一个意外。事件发生后,幼儿园紧急处理了该事件。同时,它还多次看望儿童并道歉,从而履行了其教育管理职责。被告肖军及其父母认为,原告的赔偿要求过高,幼儿园未进入监管岗位,幼儿园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同时,也表示愿意承担20%的赔偿金额作为对原告的赔偿。

吴中法院认为,原告辛欣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除能够证明其履行了教育管理职责的人员外,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

根据辛昕鼻梁上的弧形伤口,可以推断是沿锅切造成的。选择金属锅作为儿童玩具可以避免这种危险的情况。同时,这种危险不属于由于正当的教学目的而可能产生的合理风险。因此,幼儿园有过错,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肖军的不良行为不能视为主观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肖军不是受益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肖军的父亲自愿决定赔偿原告20%的赔偿金,相应的份额可从花园应赔偿的金额中扣除。

关于赔偿项目及金额,吴中法院认为,辛欣应获得共计9285元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和精神抚慰金。最后,法院决定赔偿一所幼儿园7428元,赔偿小军一家18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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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或者生活中遭受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其履行了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中遭受人身伤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不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标题:苏州女孩被判对幼儿园“过家家”伤害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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