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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新版《苏州电动自行车消费者争议解决办法》近日发布。据介绍,《办法》详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和特约维修者的义务。

据苏州新闻网报道,新版《苏州电动自行车纠纷解决办法》近日发布。据介绍,《办法》详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和特约维修者的义务。特别是在销售电动自行车时,销售者应正确调试消费者,介绍他们的基本使用方法和维护事项,提供有效的发票、“三包”凭证、说明书和证明,并现场核实商品编号。今后,我市各级消费者权益组织可以将《办法》作为处理此类纠纷的新依据。

新版《苏州市电动自行车消费纠纷解决办法》出台

新措施主要在四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是明确“三包”的有效期何时开始,并规定“三包”的有效期从消费者接受商品之日开始,扣除修理所占用的时间和没有零件需要修理的时间。

二是取消小零件折旧率,将整车折旧率从每天0.2%提高到1%。

第三条增加第五条:电动自行车鼓励和支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在履行“三包”规定的基础上,做出高于本办法的承诺,鼓励经营者自律。

第四,扩大第七条的内容:要求经营者遵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生产企业及品牌声誉等。,以倡导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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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运用“三包”规定维护其权益

目前,许多商品,如家用电器、钟表、家具、自行车、摩托车等。,有明确的“三包”。2013年10月1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和退货责任条例》也开始实施。根据“三包”第十一条的规定,卖方有责任按照本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免费为消费者更换相同型号和规格的产品或退货,并对三包有效期内经过两次修理后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依法向生产商和供应商索赔或根据购销合同进行处理。

新版《苏州市电动自行车消费纠纷解决办法》出台

相关人员表示,维修记录和证书是维修人员维修后在保修卡上做的维修记录。为了逃避责任,许多企业的维修人员故意不填写维修记录,消费者也不自愿要求维修人员填写,因为他们不理解或觉得麻烦,从而给一些不负责任的企业一个机会。消费者在维修家用电器后,必须要求维修人员详细填写维修记录,以免给以后维权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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