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58字,读完约3分钟

【简介】:4月7日,国家版权局正式发布《关于批准授予张家港市国家版权示范城市的批复》。张家港市成为“国家版权示范城市”。目前,全国只确定了8个示范城市。其中,苏州主要城市占3席,另外两个是2013年批准的苏州和昆山。

日前,国家版权局《关于同意授予张家港国家版权示范城市称号的批复》正式发布,张家港成为第八个“国家版权示范城市”。目前,全国只确定了八个示范城市。其中,苏州主要城市占3席,另外两个是2013年批准的苏州和昆山。

3月17日至19日,我市成功通过国家版权局审查小组对创建“国家版权示范城市”的审查验收。4月7日,国家版权局正式发布《关于批准张家港市建设国家版权示范城市的批复》(国办发[2015]6号)。张家港市成为第八个“国家版权示范城市”,另外七个城市是杭州、成都、广州、厦门、青岛、苏州和昆山。

目前,国家版权局尚未批准创建新的“国家版权示范城市”。“国家版权示范城市”两年内不会增加新的名单,所以“含金量”很高。

创造历史

国家版权示范城市是对一个城市版权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价,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科学发展观、自主创新能力、产业发展水平和城市核心竞争力。

2013年,经国家版权局批准,珠海成为“国家版权示范城市”的创建城市。

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积极推动下,我市全面实施“第345号”版权推进战略,着力打造数字化、创意化、设计化“三大产业”,着力提升创作、应用、保护和管理“四大能力”,全面实施整合、可持续、专业、智力基地、走向全球“五大工程”,全力打造国内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和强大的版权市场。

在全国各县(市)率先完成市、镇两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在全国各县(市)率先实施区、镇和动漫、纺织、媒体等重点版权行业基层版权工作站全覆盖项目建设,完成13个版权工作站;在全国各县(市)和率先以全市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设立优秀版权工作站评比和奖励专项资金;开放张家港版权,全国第一个县市政府版权网站,建立“三个平台”,建设版权工作全方位信息网络;全国县级媒体率先全面开展版权登记工作。在张家港广播电视台设立版权工作站,发布《张家港广播电视台节目版权管理条例》,全面、科学地加强对版权工作的指导。

张家港获得国家版权示范城市,全国只有8个城市,苏州占据3个席位。

版权数据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张家港拥有文化产业单位2845个,其中拥有各类核心版权400多个,版权和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48.5亿元。2014年,张家港共登记报道各类版权作品13000余件,居全国(县、市、区)第一位。此外,国家版权局迄今已确定22家企业为“国家版权示范单位”。江苏省选择的三家企业都在苏州,其中张家港有两家,即江苏国泰新店软件有限公司和张家港金陵纺织有限公司,占全国的1/10。江苏国泰新店软件有限公司也被评为“2014年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版权企业”(全国43家,全省2家)。

标题:张家港获得国家版权示范城市,全国只有8个城市,苏州占据3个席位。

地址:http://www.slqncy.com/szxw/74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