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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从3月12日起,除急诊和发热门诊外,全省二级及以上医院的普通门诊、专科门诊和专科门诊将全面实施预约诊疗、限时治疗和取消现场登记。

为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缩短患者住院等待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切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江苏省卫生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在新皇冠肺炎疫情期间全面实施预约诊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新皇冠肺炎疫情期间实施非急诊预约诊疗。

通知要求,从3月12日起,除急诊和发热门诊外,全省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的普通门诊、专科门诊和专科门诊将在不同时段全部预约和治疗,现场登记将被取消。对于在预约登记方面有困难的老年病人,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帮助他们进行正常的诊断和治疗。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拓展预约登记方式,提供网上预约、手机预约、电话预约、短信预约、门诊预约、门诊现场自助预约、社区转诊预约等多种预约登记方式。我们将通过网站、媒体、张贴通知、散发传单等形式宣传预约挂号方式,稳步推进各项措施的具体实施。

重点保障急、重、复杂疾病患者的诊疗服务,停止开设方便门诊,逐步减少慢性病门诊和普通门诊。各级医院应保证急诊病人的需求,加强急诊预检和分诊管理,防止无急诊指征的病人急诊就医。

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加强精细化管理,根据门诊诊疗量、接诊医生数和前几年同期各科室随访高峰,科学划分诊疗时段,根据不同专业和专家合理安排各时段诊疗数量来源,确定各诊疗时段患者数量,降低医院内人员聚集拥挤造成交叉感染的风险。加强医疗秩序管理,严格规范医生就诊时间,做好临时停诊的提前通知、咨询和更换安排,优先保证患者医疗需求的及时到达。应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违反聘任的管理。

江苏省二级以上医院将全面实施预约诊疗

对于门诊慢性病患者,处方剂量可根据患者病情延长至3个月。对于患者急需但尚未购买的药物,可以通过临时购买、物流配送、将药物送到家中等方式解决患者的药物需求。各基层医疗机构可根据患者需要配备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药物,加快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药物的衔接。

基层医疗机构应通过开设联合病房、慢性病门诊和便民门诊,提高对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和手术恢复期患者的治疗能力。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依托家庭医生队伍,配合医学会上级医院专家提供现场和家庭病床服务,有效解决流动困难等困难群体的医疗困难。对于生活在封闭管理区的患者,采取送货上门、“网络加护理”、网络诊疗等方式。,以确保患者的家庭治疗需求。

江苏省二级以上医院将全面实施预约诊疗

通过人脸比对、身份信息验证等手段,确保患者医疗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为追踪新感染冠状动脉性肺炎患者的密切接触人群提供依据,并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因行动不便不能到医院就诊并委托他人服药的,需提供双方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加快网络医院建设,充分发挥网络诊疗服务的独特优势,为常见病、慢性病患者提供“网络加”门诊医疗服务,降低患者就医交叉感染风险。

江苏省二级以上医院将全面实施预约诊疗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综合预约诊疗:

一是加强门诊安全管理,充分利用《苏康规范》检查患者安全信息,实行分类管理。严格执行“一个病人、一个门诊、一个室(室)”的原则,在候诊、结算、服药等环节保持病人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米。要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做好发热、咳嗽、哮喘等症状患者的调查工作,对于疑似新发皇冠肺炎病例,要严格按照疑似病例的要求及时转移到指定医院。坚决打击新皇冠肺炎疫情期间扰乱诊疗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诊疗秩序和社会稳定。

江苏省二级以上医院将全面实施预约诊疗

2.加强监管,以“四不二直”方式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及时了解辖区内医疗机构预约诊疗、门诊调剂、基层验收、预检分诊、医院感染防控的发展情况。如果现有的预防控制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导致人员集中在医院内,交叉感染和传染病在医院内传播,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纪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注重宣传引导,加强预约、分时、实名制医疗等政策的宣传,引导公众预约挂号、分时取号、按时就医,减少等候时间。各地要充分发挥公共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疾病预防控制知识,促进患者树立科学有序的医疗理念。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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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江苏省二级以上医院将全面实施预约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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