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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省市的决策部署,更加突出科学准确防控,服务群众生产生活,协调城市发展经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苏州市关于准确防控服务群众全面发展的通知

(苏州市防疫监督通告第9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更加突出科学准确防控,服务人民生产生活,协调全市发展和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苏城法典》的防疫和控制。那些打算返回(来)苏联的人和那些不是该市登记永久居民的人必须主动申报,而那些返回(来)苏联的人必须事先申报。鼓励全市户籍人员主动如实申报,以方便快速通行。本市户籍人员未能申报的,可以按原方式出行。

二。报关员可以通过手机自行申请红、黄、绿色码。他们可以扫描指定的二维码。

持有红色代码的人应被送往指定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或14天的集中医疗观察。

持有黄色密码的人应该在家观察7天。

在正常的温度测量下,持有绿色代码的人通常可以通过苏州的主要城市。

三、完善社区和居住区的封闭管理模式,实行“体温检测+苏城码绿色代码通行”,不得限制持有“苏城码”绿色代码的人员租住房屋,不得限制其进入居住区。持有“苏州代码”黄色代码的人可以租房、返回居住地和进行家访。

四、对于非疫区重点地区、关注地区的返(归)苏人员,持有“苏城码”的绿色代码可直接返工,返回工作岗位后进行个人防护,纳入健康信息管理。

五、成立重点企业政府服务专员,开展“千人干部服务万人企业”活动,及时有效协调处理复工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六、创新服务方式,建立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服务清单,实施实时会议制度,实行无见咨询、网上签约、远程审批,服务推进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成果。

七、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和开放城市公园、户外景区、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场所空,有序开放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生产生活服务场所。室内文化体育场所、娱乐场所、互联网服务场所、影剧院、校外培训机构、托幼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防疫期暂停对外开放或开业。餐饮业不允许聚在一起吃饭。

苏州市防疫监督第9号通知

八、关于学校复课时间,由省有关部门发布,市负责具体落实防控措施。

九、在防疫和控制期间,如果公民遇到困难问题,可以通过“12345”热线、防疫和控制专用类电话、“寒山问中”等渠道咨询和求助。

提示

那些打算返回(来到)苏联的人和那些没有在这个城市登记的人必须申请!全市户籍人员自愿如实申报,方便快捷通行!密切关注微信公众号“苏州新闻网”(标识:),回复对话框中的【苏州市代码】,获取苏州苏建市代码申请录入,并立即申报情况,以便及时获取“绿色代码”!

标题:苏州市防疫监督第9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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