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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从现在开始,所有餐饮经营单位都可以有秩序、有步骤地开展餐饮和包房(包厢)服务。

关于餐饮服务业有序复业的通知

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转发生活物资保障组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做好商业服务企业复业工作的通知》(苏防控办[2020]62号)精神, 为有效防控我市餐饮服务业复业期间新发肺炎疫情,指导餐饮经营单位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餐饮服务业有序复业,现公告如下:

首先,从现在开始,所有餐饮经营单位都可以有秩序、有步骤地开展餐饮和包房(包厢)服务。

二、严禁接待大型宴请活动。提倡分开用餐,使用筷子、勺子和非现金支付。

三、所有进入餐饮服务场所的人员应主动出示“苏成代码”,绿色代码不准进入,发现黄色代码、红色代码不准进入并立即报告,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可出示护照等证件。应在大型有条件的餐饮场所测量温度。有发热、疲劳、干咳等症状者不允许进入。

四、餐饮经营单位应建立餐饮人员可追溯制度,每桌至少要求一名餐饮人员以书面形式登记姓名信息和联系方式进行检查和跟踪。

第五,除了用餐时间,顾客应该始终戴着口罩。用餐时离开座位时,你必须戴口罩。每桌每批顾客吃完后,消毒后安排下一批。

六、食堂人员的实际人数不得超过平时的50%。长桌子坐在同一排不同的位置,而对面的桌子坐在不同的位置。圆桌每隔不少于1米就坐一次。快餐店有一张单人餐桌。

七、每个包间(包厢)限一张桌子,顾客每隔不少于1米就坐一次。房间(私人房间)应通风良好,窗户应先打开。

八、鼓励使用网上预订方式平等用餐。排队就餐或用餐的顾客应至少相距1米。

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在严格执行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恢复食堂和包间(包厢)的服务。星级酒店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管理人员应履行防疫和控制的主要职责,加强场所内餐厅的管理,确保各项防疫和控制措施的落实。各镇(区)要落实属地责任,督促辖区内餐饮经营单位有序复业,对不符合防控要求的要责令整改。市商务、市场监管、卫生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服务,确保餐饮服务业恢复经营政策。

关于张家港餐饮服务业有序复业的通知

监督电话:12345。

张家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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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张家港餐饮服务业有序复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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