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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已受到影响复工。为鼓励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引导企业和员工共担责任、共度难关,襄城区放宽了综合工时计算制度的审批范围。

01基本概念的理解

1.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实施全面工时制度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0年第8号文件《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期间稳定劳动关系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精神,鼓励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帮助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措施,引导企业和员工共担责任、共克时艰,全面维护本地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什么是全面的工时制度?

答:综合工时计算系统是针对企业中一些需要连续作业或因工作性质特殊而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员工的工时系统。然而,平均每日工作时间和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在市场竞争中,由于外部因素的影响,一些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员工也可以参考综合计算工时的方法。

3.实施综合工时计算系统的目标是什么?

各种各样的企业。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

4.对申请人有什么要求?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综合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时制度:

(一)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和考勤制度,规范劳动用工,完善劳动考勤记录,科学合理劳动定额;

(二)依法建立健全工资分配和支付制度,执行国家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能够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三)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落实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

(4)保障工人的人格尊严、安全和健康及其休息和休假的权利,禁止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个人自由的方式强制实施全面的工时制度;

(五)实际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单位的人员,其所在岗位确实需要实行综合工时计算制度的,由实际用人单位负责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但申请前必须征得劳务派遣单位的同意。

5.申请实施通知承诺制度下综合工时计算制度的企业应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答:企业应根据通知承诺要求申请综合工时计算系统的审批。提交的材料包括:

(1)实行综合工时制度申报表;

(二)提出实施综合工作时间制度的申请,告知企业;

(3)实施综合计算工时的实施方案;

(四)工会的意见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书面决议。

6.我可以在哪里下载上述申请材料的样本?如何在网上处理?

答:襄城区企业可登录“襄城人才网”(www.szxchr/),在“通知公告”栏中查阅《关于申请实施2020年综合工时制度的通知》(2020-02-09),了解更多处理方法,并下载申请材料样本。

7.当“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在今年内申请实行全面工时制度”时,应该如何理解“今年内”?

答: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实行综合工时制度的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8.什么是通知承诺制度?

答:通知和承诺制度的全称是“认证事项通知和承诺制度”。指行政机关在办理许可事项时,将法律法规规定的认证义务或条件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的制度。申请人的书面承诺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愿意对虚假承诺承担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要证件,直接办理。

02提交审查的材料

9.豁免提交的材料可以忽略吗?

答:不是,在承诺书通知中,企业应该有豁免提交的材料,并在后续检查时发放。

10.特殊工时制度和综合工时制度有什么关系?

答:特殊工时制度是相对于法定标准工时制度而言的。根据《关于印发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作制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1994]503号)的精神,需要审批的特殊工作制包括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11.实施计划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企业综合工作时间和非正常工作时间管理的通知》(苏劳社劳发〔2006〕16号)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具体工种或岗位、从业人数、实施周期、申请期限、工资支付方式、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措施等。

12.申请实行综合工时制度的企业是否需要实行民主审批程序?如何进行民主程序?

答:企业要充分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依法履行民主程序。企业制定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实施方案,应当向职工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并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集体协商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工会组织和职工的意见。企业应当采纳提出的合理意见。企业如对民主程序的执行有任何疑问,可拨打85181673与襄城区总工会联系。

襄城区放松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实施综合工时制度

13.襄城区接受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审批的部门、服务窗口、地址和联系方式是什么?

答:襄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申请实行综合工时制度,需经襄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地址是苏州市相城区官塘路1号,联系电话是693925。其他申请实行综合工时制度的企业,需经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3号楼4楼3室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电话:85182265。

03工时制度实施

14.企业在被批准实施全面工时制度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答:首先,企业收到《特殊工作时间行政许可决定书》后,应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次,企业应与实行综合工时制度的岗位人员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本岗位的工时制度。

15.实行工时制度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企业应加强对本单位实行综合工时制度的管理,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保证劳动者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依法落实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安排劳动者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11小时,平均每周和每日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一致。在一个结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襄城区放松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实施综合工时制度

16.如果企业不按要求进行综合计算工时,会产生什么后果?

答: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适时对企业实行综合工时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及时处理违法行为。襄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襄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局牵头做好总体监督工作。

04其他

17.非正常工作系统是否在此调整范围内?

答:不,不定期工作制将按原审批方式执行。

18.企业应如何申请综合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时制度?

答:向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咨询693925。襄城区内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通知承诺制度的要求办理申请。其中,非正常工作制的申请应符合《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企业综合工作时间和非正常工作时间管理的通知》(苏劳社会工作工资〔2006〕16号)第五条规定的适用范围。

19.企业是否可以根据通知承诺申请实施综合工时制度,并在批准期限到期后重新批准?

答:符合《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综合工作时间和非正常工作时间管理的通知》(苏劳社会劳动工资[2006]16号)第三条规定的适用范围的企业,可以续签。

20.如果企业做出虚假承诺或违背承诺,会产生什么后果?

答:如企业作出虚假承诺或违反承诺,行政审批部门将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苏州市行政审批通知承诺制度管理暂行办法》(苏办发(2019)207号)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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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襄城区放松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实施综合工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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