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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及苏州、昆山《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降低人员集中度,阻断疫情扩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争,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昆山市关于落实主要职责、延缓企业复工、加强防疫工作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华侨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市委、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及苏州、昆山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防控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降低人员集中度,阻断疫情扩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争,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般要求

1.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缓企业复工的通知》(苏发(2020)20号)和《苏州市关于落实企业延缓复工加强防疫工作主要责任的通知》的最新要求,2月9日24: 00前各类企业不得复工。除与保障公共事业(供水、供气、供电、通信等行业)、防疫(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行业的生产和销售)、人民生活需要(超市、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等行业)及其他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相关企业的经营有关的以外。

关于昆山市推迟企业复工和加强防疫工作的通知

2.春节期间未停产的企业,应当按原规模生产,不得扩大现有规模,不得招用新员工,并必须严格执行防疫措施。

3.各企业应最大限度地动员离开昆山的员工不提前返回昆山,做好昆山员工的思想工作,减少人员流动。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近期内不得组织人员赴昆明。

4.企业必须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对于因疫情未能及时返回工作岗位的员工,可优先安排年假或休息,这被视为正常工作并支付其工资。如果一个企业由于流行病的影响而关闭,则应认为该雇员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30天)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并支付了他/她的工资。如果有一个以上的工资支付周期,则按照双方新商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不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

关于昆山市推迟企业复工和加强防疫工作的通知

5.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复工的企业,原则上以昆明员工为准,不从外地引进。如确有必要,企业必须严格筛选,并向区、镇履行审核手续。

6 .各区、镇、各部门要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加强监督和指导。对未落实预防防疫措施、迟报、瞒报或漏报疫情、擅自复工或扩大规模的企业,由区、镇采取相关措施,对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坚决关闭。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企业回归工作条件

1.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负责人必须进行现场指挥,建立企业内部防疫组织架构,做好企业恢复计划,明确企业防疫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确保企业防疫主体责任的落实。

2.工作人员调查到位。关闭企业员工入口,对所有员工进行全面检查,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归档和筛选工作。从重点疫区返回昆明的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在家中或企业集体宿舍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只有在没有感染症状的情况下才能开始正常工作。一旦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立即报告并督促其到最近的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报告并跟踪相关信息。

关于昆山市推迟企业复工和加强防疫工作的通知

3.设施和材料到位。企业应做好口罩、体温计、消毒水等防疫物资的保护和发放工作。,并保留材料不少于3天;员工人数在500人至10000人之间的企业,应当按照每100人一间房、员工人数在10000人以上的企业不少于100间房的标准,设置独立的隔离室。企业应当按照卫生防疫委员会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开展防疫和隔离工作。

4.内部管理到位。确保对员工身体状况的日常监控和报告,督促员工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加强员工下班后的管理。做好企业集中生产线、住宿区、工厂等人口密集区的防疫和控制工作,做好现场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做好隔离区的控制工作。按规定加强安全环保管理。

具备上述四个复工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复工,所有已经复工的企业都要落实“四到位”。

三。提前恢复工作的流程

1.企业应用。企业应当根据复工条件进行自我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所在地区的城镇提出书面申请。

2.审查和批准。区、镇应组织申报企业的现场核查,经区、镇研究后,严格检查并向苏州市政府报告,市属企业应复工进行专项类审查,昆山市政府应进行审查并向苏州市政府报告。经批准后,区、镇应当指导企业恢复工作。

Iv .工作机制

为全市企业恢复工作设立专门班,协调全市企业恢复工作。分管副市长徐民忠、李惠担任局长,市社会保障局、劳动局、商务局主要局长为副局长。成员由市台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卫生保健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和区镇领导组成。

人民社会保障局、劳动局、商务局共同负责企业返岗的日常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侧重于政策解释和指导,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并协助检查企业重返工作岗位的情况。工信部重点保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调度,研究判断复工对全市工业经济的影响,做好相关对接工作。商业局着重总结和整理与企业复工有关的各种问题,并为企业分发必要的防治材料。

关于昆山市推迟企业复工和加强防疫工作的通知

区镇:负责督促辖区内企业落实防疫责任主体,组织辖区内企业复工,确保辖区内所有生产企业落实“四到位”,收集和上报辖区内企业复工的各类问题。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昆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合防控工作方案》(昆防办〔2020〕1号)明确的职责分工,做好联合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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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昆山市推迟企业复工和加强防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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